植物種苗法修訂建議說明
種苗法台大修法小組 1999/10/12
台灣大學農藝學系 教授 郭華仁 台灣大學法律學系 教授 謝銘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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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過育種家的勞心勞力,栽培植物不斷地有新品種的推出,不但造福廣大的人類,同時也可能提高農民的收入。為了鼓勵育種家不斷地研發新品種,以確保農業的永續發展,因此許多國家,包括我國,都定有法律來保障育種家的智慧財產權,這就是植物育種家權利法,或稱植物品種保護法,我國則把相關條款放在植物種苗法中。
我國植物種苗法在十年前公佈,不過實際的業務近年才積極地進行,目前已經將瓜科、茄科、十字花科、豆科等
31種蔬菜以及聖誕紅、夜來香等兩種觀賞植物納入權利保護的範圍。根據農委會的資料,截自去年11月止,一共有32個申請案件,而已核發權利證的計有16個品種,這些數目預期會快速的增加。由於植物品種保護國際聯盟
(UPOV)在1991年通過新的公約,對於品種權利的範圍及對象結有所修正,目前已有12個國家根據新公約重新修訂相關法律,其餘的32個會員國在將來也都得在特定時間內修法。我國雖然不是UPOV的會員國,但是在加入WTO的前提下,可能會面臨採用新公約的壓力。農委會有鑑於此,因此委由台大農藝系與法律系進行修法的研究。為了讓相關各界充分瞭解植物育種家權利法
1991年公約新定的條款,以便能針對我國如何修法提出寶貴的意見,因此本研究小組將用平實的文字撰寫種苗法說明集,將重點以問答的方式來陳述。說明集預定於9月出版,出版後將分贈相關單位傳閱,然後預備在今年年底以前在北、中、南區舉行說明會,以便匯集各方的意見,作為撰寫修法草案的根據。這些消息,包括說明集的網際網路版,會即時在種子研究室網站上公佈,敬請隨時上網查詢;若有任何意見,也請用書面或上網聯繫。
台大 植物種苗法研究小組
聯絡:郭華仁教授 E-mail:whjkuo@ntu.edu.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