植物種原權vs.植物智財權:試論我國的對策

郭華仁•謝銘洋

台灣大學 農藝學系•法律學系


 

摘要

WTO與CBD是目前國際上具有貿易制裁的法律約束力的兩大組織。就種苗產業而言,前者注重於植物智財權的規範,後者則偏重於植物種源的保育、利用與利益均享,而兩者之間存在有相當大的歧異觀點。我國在相關法律即將修訂前,宜先對這些爭論與共識詳加瞭解,並且擬定對策。

本文首先就種源爭奪的歷史、近代與目前的狀況以及其肇因加以解釋,並且說明植物資源被不當地用來申請智財權保障的實例。

其次以UPOV1991年公約說明植物新品種保護的當前要點與國際現況,並且敘述植物專利保護的大概,以及TRIPs對於植物智財權保護的規定。

然後剖析CBD對於植物種源各層面如農民權以及資源權等的規定,並且分析國際論壇對與資源權與智財權的分歧觀點,以及各種被提出來的解決方案。

最後針對我國如何[因應可能發展的局面,包括法制的修訂以及如何落實等提出個人的看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