植物與文明課程學生作業 http://seed.agron.ntu.edu.tw/civilisation/student/student.htm

改良式農舍的   幕後秘辛

從政策面-農發條例談台灣農業

生傳二   李雅蓁   b96610120

                                                 (拍攝於宜蘭縣員山鄉)             

大綱: 

  1. 前言
  1. 農發條例的變革
  1. 農發條例所引起的爭議-0.25公頃
  1. 農發條例對農民、農業和農村景觀的影響(實地探訪)
  1. 結論
  1. 參考文獻

              

 

    

  1. 前言

    從日本殖民統治時期,實施「農業台灣,工業日本」以來, 殖民政府對台灣農業的現代化建設,立下了深厚的基礎,例如灌溉水圳的建立、新品種的引進以及肥料的使用等等。 台灣以農立國,茶、蔗糖和樟腦曾經是出口的大宗,替台灣農業帶來繁華榮盛的面貌,但近年來因為時代的變遷, 經濟結構的轉變,以及加入WTO所造成的衝擊, 使得農業在國內生產結構、就業人口中所佔的比例越來越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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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中華民國台灣地區國民所得統計摘要」,行政院主計處 



         就業人口(96)您的瀏覽器可能無法支援顯示此圖片。

資料來源:「台灣地區勞動力追估計與調整銜接結果表」;「人力資源調查統計年報」,行政院主計處 

    每次一到選舉,各個候選人總會提出許多農業相關政策,力圖振興、 改善以及替台灣農業轉型,讓農業以一個全新的形象呈現在大家面前,因此,農業的型態是政策所呈現出來的結果,政策得宜, 可以改善農業結構,造福許多農民,讓他們得以在較有保障的環境下從事農業生產, 也可以維持農村景觀,替農村注入活力。「植物與文明」這堂課的一開始,就有提到台灣農業的新政策以及帶來的影響, 因此這份報告的主題將會著重在修改前以及修改後的的農業政策-農 發條例對台灣農業造成的影響,以及因為政策所產生的農村景觀轉變。 
 

2. 農發條例的變革

    農發條例於中華民國6293日制定,公布全文38 ,歷經八次修正,最後一次修正日期為中華民國96 129日,一共77條。 
 

修正年份 修正後
2000 開放農地自由買賣,非自耕農可以購買農地
放寬「農地農用」的基本政策,改以協助農村進行轉投資及農地變更利用
無自用農舍而需興建者,經直轄市或縣 (市) 主管機關核定,於不影響農業生產環境及農村發展, 得申請以集村方式或在自有農業用地興建農舍,農業用地應確供農業使用。
無自用農舍而需興建者,該宗農地面積須達0.25公頃以上( 但參加集村及於離島地區興建農舍者,不在此限),經保留90%的用地面積作農業經營,始得申請在自有農業用地興建農舍。
屋用的單筆土地最少756戶籍登記滿2才能興建農舍,且完 工5年後始能移轉產權,樓高限制在十米以內
 
  
 
 
 3. 農發條例所引起的爭議-0.25公頃

1

    2007年的12月,《農業發展條例》修正案於立法院一審通過, 引發農委會、經建會,以及關心台灣農業永續發展、農村、農民問題的學者和民間人士極大的反彈。農發條例第18條修正案, 欲將目前興建農舍的基地面積從0.25公頃以上的條件,縮小為0.1公頃。未來如果立院正式三讀通過,對農民是一種幫助?還是傷 害?

.同意下修為0.1公頃:

1. 據統計,全國農戶平均持有農地0.17公頃, 因此主張下修的人認為要求不到0.25公頃不能蓋農舍的規定太嚴 苛為了讓無殼農民有立身之地,如果蓋農舍門檻低, 農民可選擇集村或自建,小農不需接受大建商不合理的屋價與品質

2. 農業凋敝,很多小耕地根本沒在耕作,放寬小耕地可申請自用農舍, 才能讓小農地漲價,造福農民 
 

.反對下修為0.1公頃:

1. 農地將形同準建地,全台灣的農地幾乎都會變成建地, 土地出現超額供給,將嚴重衝擊不動產市場行情。

2.修法通過會使目前已經過度破碎的台灣農地更零碎, 而且太多房子蓋在農地中,將造成嚴重的汙染,與農委會推動的無毒農業背道而馳。

3.防止大量購買耕地圖利興建家居農宅或一般人零星濫建農舍 
 

   2007年的農發條例修正案,在民間團體的壓力和農委會反對下, 雖然未獲通過,但只要農業和農民的困境依舊沒有獲得改善,任何人都可以隨時扛舉弱勢農民大旗炒作一翻, 行政部門應該先釐清,因為0.25公頃下限而受到限制的人有哪些?如何照顧這些人?而非全面修法、全面開放, 當農民日子過得下去,不管規定多大面積才能蓋房子,對農民來說根本不是問題,做好適當的配套措施, 善意才會有正面的效益,才能幫助台灣農業走上永續的道路。 
 
 

4.  農發條例對農民、農業和農村景觀的影響 (實地探訪)

    200811月底,我曾經和同學前往宜蘭縣的冬山鄉和 員山鄉, 原本預期中該出現的農村風貌,卻和我們的想像差異極大,以下就我所實際看到的景象,和書面參考資料作一個比較

參考資料 實際情況(以宜蘭縣冬山鄉&員山鄉為例)
(由法制面談台灣現代農業之發展】,劉健哲, 中興大學農村規劃研究所教授兼所長)

    農業區必須保持完整,擁有寬廣、開闊而完整的田野與綠地空間。農地開放自由買賣加上放寬農地分割限制的規定,可能使許多貪圖農地可興建農宅利益之非農民,假借務農之名購買小規模的農地,而行興建住宅之實。如此原本廣闊的農田消失了,綠野平壤之農村景觀不見了,取而代之的是一幢幢的房子造成農地流失,農地的過度分割,不僅無法利用大面積的農地從事生產,達成規模經濟之效益,而且也破壞了農村景觀與風貌。

    當我們實際抵達宜蘭縣時, 映入眼簾的除了經過土地重劃後ㄧ塊塊排列整齊的農地外,還有那些矗立在農地中的豪宅。這些豪宅就像農地發生基因突變似的,長出ㄧ棟又ㄧ棟新穎而時髦的建築物,霸氣的佔據在和它格格不入的土地上。

    原本應該是ㄧ望無際、一片翠綠的農村景觀,因為那些豪宅而產生的視覺阻隔,讓人少了許多心曠神怡的快感,而原本想像中的農村風貌、竹籬笆、雞舍和矮房子,幾乎在這裡消失無蹤。農地也鮮少人從事大規模的耕作,大部分都只是在農舍後方休閒性質的栽種幾樣菜、幾棵果樹或幾株香料作物,供自己食用;有些做為休耕地;我從當地居民的口中得知,甚至有些人農地種植作物不是為了買賣,而純粹為了天災時領取補助金。有些農舍完全沒有從事農業生產,而是作為所謂的second home,只有假日會來度假。或許就是因為農地的過度切割,使得真正有意從事農業生產的農民,無法在這裡利用大面積的農地達到規模經濟的效益。

 

                                                                                    Second home 
 
 

 

                              私人幼稚園                                                 休耕地

 

(【農發條例發了誰】李慧宜(公共電視記者) 公視影音中心──我們的島 2008)

    地,是農業發展的基礎,農地的價值,建立在農作物的生產上; 但農發條例放寬農地農有的限制後,不具備農民資格的人,也可以買農地蓋屋,農地上才會出現,以農舍為名的豪華住宅。房地產業者唐健民解釋,如何分辨炒作過的農地和尚未炒作的農地,就要看土地的所有權人是誰,如果農地所有人是高雄人、台南人,甚至是中部、北部的民眾,那麼農地鐵定已經被炒得翻兩翻了。農地的好壞,跟土壤、水文扯不上關係,和農作物的生長也毫無關聯,市場價格決定一切。農地上,作物越來越少,美侖美奐、圍牆高築的別墅與日俱增,這樣的開發壓力,首當其衝的,就是不放棄農業、依舊靠農地維生的農民。

蓋大房子會影響兩邊的農田,日照不均,水圳又會被汙染;鎮公所農業課長楊孝治表示,農舍起造影響農業的生態環境,也不利大面積的機械化操作。

   宜蘭縣因為雪山隧道的開通,使得往返台北宜蘭兩地更為便捷, 當地的居民說,近幾年這四周圍的農舍一棟一棟蓋起來,地價也從原本一坪大概兩千塊漲到一坪ㄧ萬四,一些不願意放棄農業的農民,因為年紀大無法耕作,賣地就成為不得已的選擇。

    赴宜蘭購地的民眾以電子新貴、退休教師、公務員為主,共同的特色是厭倦都市擁擠吵雜的生活,嚮往田園的樂趣。我們在宜蘭縣看到新蓋的農舍,無論是建材或構造,幾乎由都市移植而來。外牆貼瓷磚、窗戶使用強化不透光玻璃,或是乾脆蓋成歐式小木屋,這種衝擊,只會讓具有地方風土特色的文化慢慢消失。人多的地方,就會有汙染的產生,建築物本身造成的遮蔭效果,也會使兩邊的農作物因為日照不均而影響成熟的速度,這對真正的農民來說,無疑是ㄧ種困擾。   

    我們到宜蘭縣時,農地旁小水溝的水仍是清澈見底的,偶有一些水生的動植物,但抬頭看看ㄧ旁正在興建的華麗農舍,誰敢保證再過幾年,我們仍可以清楚的看見溝底那單純無華的色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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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名稱: 水岸第一排農舍
案件特色: 羅東運動公園旁、 
面對河景 
名師設計、交通方便 
可經營民宿、座北朝南
總  價: 1680
坪  數: 108.20
 
 

興建中的農舍

 

房屋仲介公司外的廣告

                        

遍布豪宅的農村景觀 
 
 
 
 
 
 

5. 結論

    開放非農民可以自由買賣農地後, 不具自耕農身分的人才與資金得以進入農村,改善農村人口老化的結構問題,農地買賣變得較容易, 部分土地的性質已不宜農作,老農可以從買賣中獲得資金,解決農民離農的困難,又加入WTO後, 農業必須以大規模的耕作降低生產成本,才能與國外競爭,開放非農民買賣農地,農場規模才能有效擴充。

    但一開放後,都市人到鄉村置產遂逐漸成為一種趨勢, 以在都市只能買到一層小公寓的價錢就可以在郊區買到一大塊農地,有住家、有後院還有停車場,許多腦筋動的快的建商, 就利用都市人對高品質生活的嚮往,大量收購農地興建農舍,再將農地連著農舍一起賣,因此吸引越來越多的都市人往鄉村移動。 在農地上蓋透天厝,除了侵蝕農地外,來往於城市與鄉村間的交通頻率和里程增加,更是非常耗能的生活模式, 當農舍不再是單純放置農具而變成了別墅,產生的家庭污水排放也將危害耕作中的土地, 事後防治污染所費的成本,恐怕會比商業利益來的高。

    從這裡可以看出,農舍現象之所以浮上檯面, 是因為都市人的需求而起,而不是為了解決農村人口居住的需求。台灣有都市計畫,卻缺乏整體的鄉村計畫,一切以都市發展為取向, 因此鄉村地區的住宅與農地少了規劃性,造成農村景觀「破相」的危機,不論任何政策的訂立或更改,都應該要把對農民、 農業以及農村的負面影響降到最低,才不會讓原本已經趨居於弱勢的農民,再度受到傷害。 
 

6. 參考文獻

環境資訊中心       http://e-info.org.tw/node/29152

台中市政府全球資訊網

http://www.tccg.gov.tw/sys/msg_control?mode=viewnews&ts=4765f139:3fe0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   http://www.coa.gov.tw/show_index.php

「農地開放自由買賣政策對農地利用影響之研究」,舒逸琳,1997

休閒住宅意識調查與情境分析---以北宜高速公路對宜蘭縣衝擊為例」,陳慧貞,2002

農發條例發了誰?(公視 我們的島  採訪/撰稿  李慧宜 )

「農業產•製•儲•銷-在「農業發展條例」修正後之調整方向」, 劉健哲,農訓雜誌,第159期,民國92年4月,第30-33頁

土地去管制化的政治經濟學-以90年代農地釋出政策與農發條例修正案為例」,羅美惠,2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