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鴻圖 (2009) 嘉南平原水利事業的變遷。台南縣政府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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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清代嘉南平原的水利開發

第二節 清代嘉南平原的水利開發

  嘉南平原雖然在很早即有平埔族人拓墾,其後更有荷蘭人及漢人來此開發,但大規模的土地開發是清康熙年間以後的事。漢人來臺拓墾,承襲著傳統的稻作生計,開築埤圳完成灌溉系統,成為土地是否成功拓墾最重要的關鍵,因此,水利事業發達與否,反應著土地開發的歷程。而水利開發是伴隨著土地的拓墾而進展,在日治時期以前嘉南平原的土地拓墾早已達到飽和的階段,水利開發理應有一定的水平,但事實上本區在清代的水利開發不論在數量上、規模上或成效上,與土地拓墾並沒有成正比的發展,究其原因,主要受限於自然環境的不利水利開發,而當時的水利技術並無法克服此一困境。本節即是要探討嘉南平原在清代水利開發的歷程、成效和組織運作,俾以了解其和土地拓墾與自然環境間的相互關係,及對爾後水利開發的影響。

一、水利開發的歷程

  嘉南平原的自然環境在地形、溫度及日照等方面非常適合作物生長,惟獨在水文條件及雨量方面對作物有先天的限制,[1]農業生產受限於自然環境甚多,此一現象在清代時已有人提出看法:「此地雖暖,春雨時澤稀,早禾難播,故稻僅一稔。」[2]因此12月至3月的稻作全然無法耕作,只能等到5月到9月的雨期才能種植,如此一年只能種植一期水稻,而且在降雨量甚少的年度,全年無穫的情形也屢見不鮮。因此,「灌溉排水」在本區就成為最重要的工作。

  嘉南平原的水利開發早在荷蘭時期就已出現所謂的「荷蘭堰」,即在水流平緩地盤較弱而少石塊的河川中,設置竹樁、簣子,再填以草土,故又稱為「草埤」。[3]到清代時,隨著拓墾人數及土地的急速增加,水利開發的數量及速度亦成增加的趨勢。清代的水利設施稱之為「埤圳」,有關埤圳的定義,埤是蓄水池,圳是水路,《諸羅縣志》記曰:

凡築堤瀦水灌田,謂之陂;或決山泉、或導溪流,遠者數十里、近亦數里。不用築堤,疏鑿溪泉以灌田,謂之圳;遠者七、八里,近亦三、四里。地形深奧,原泉四出,任以桔樨,用資灌溉,謂之湖,此皆旱而不憂其涸者也。又有就地勢之卑下,築堤以積雨水,曰涸死陂,小旱亦資其利,久者涸矣。[4]

這是《諸羅縣志》裡對埤圳的描述,從引文中可以了解當時的埤圳規模都不大,且有很多的「涸死陂」,[5]必須靠降雨才能維持的灌溉設施。而較晚開發的淡水廳、彰化縣等地,其埤圳的規模就略有轉變了。《淡水廳志》記曰:

凡曰陂,在高處鑿漥,瀦蓄雨水,寬狹無定,留以備旱。凡曰圳,在水源所出處,屈曲引導,或十里或二、三十里,灌溉田甲。[6]

《彰化縣志》記曰:

陂,因溪水山泉,勢欲就下,築為堤防,橫截其流,瀦使高漲,乃開圳於側,導水灌田,即古堤防遺法也。圳者何?相度地勢高處,導水引入山溝,用資灌溉,亦古溝洫遺法也。[7]

清代嘉南平原的埤圳就規模和功用來看,由於受限於自然環境及技術,故圳路的規模遠者頂多七、八里,相較於北部淡水廳的二、三十里,其規模小很多,而嘉南平原的埤圳中還有不少的涸死陂,這是臺灣中、北部較少見到的水利設施。[8]

  日治時期以前嘉南平原的水利開發,就數量而言,荷蘭時期有12處,明鄭時期有7處,清代有162處,[9]總計181處,見表2-8[10]而清代的水利設施數量以康熙年間最多,計有82處,光緒年間次之,有36處,嘉慶年間只有1處水利設施,見表2-9。水利開發的時間歷程與土地拓墾一致,嘉南平原為臺灣最早拓墾的區域,從荷蘭時期到清康熙年間,是本區拓墾的高峰期,水利開發伴隨著土地拓墾而進展。再加上康熙年間諸羅縣知縣周鍾瑄提倡水利,前後捐銀穀助修水利32處,位於嘉南平原有18處,是本區康熙間水利發達的原因之一。[11]而光緒年間是本區水利開發的第二次高潮期,此次的水利設施大多分布在雲林縣,原因可能與1887年雲林縣設縣又帶動一波開墾熱潮有關。[12]

 

2-8  日治以前嘉南平原水利開發年表

埤圳名稱

時 間*

開發者

長寬度

現今位置

水源

灌溉面積

紅毛井

荷蘭時期

荷人

 

臺南市

泉水

 

烏鬼井

荷蘭時期

荷人

 

臺南市

泉水

 

荷蘭井

荷蘭時期

荷人

 

臺南市

泉水

 

大井

荷蘭時期

荷人

 

臺南市

泉水

 

馬兵營井

荷蘭時期

荷人

 

臺南市

泉水

 

王有陂

荷蘭時期

佃人王有所築

 

臺南、仁德

雨水

 

十嫂陂

荷蘭時期

王十嫂募佃所築

 

臺南縣

雨水

 

參若陂

荷蘭時期

佃人王參若所築

 

臺南、仁德

雨水

 

甘棠潭

荷蘭時期

庄民合築

 

臺南、新化

築堤障水

 

荷蘭陂

荷蘭時期

庄民合築

 

臺南、關廟

雨水

 

紅毛井

荷蘭時期

荷人

 

嘉義市

泉水

 

紀毛埤

荷蘭時期

荷人

 

嘉義市

泉水

 

承天潭

明鄭時期

 

 

臺南市

 

 

陂仔頭陂

明鄭時期

 

 

臺南、仁德

 

 

五老爺陂

明鄭時期

 

 

臺南、歸仁

雨水

 

草潭

明鄭時期

 

 

臺南、歸仁

雨水

 

祥官陂

明鄭時期

 

 

臺南、歸仁

雨水

 

弼衣潭

明鄭時期

 

 

臺南、新化

雨水

 

公爺陂

明鄭時期

 

 

臺南、關廟

蓄水

 

鯽魚潭

康熙年間

天然形成

 

臺南、仁德

鹽水溪溪水

 

將軍圳

康熙26

庄民合築

 

嘉義、水上

八掌溪

 

新陂

康熙31

李承業、陳大松

十餘里

嘉義、太保

諸羅山番仔坑

 

咬狗竹陂

康熙32

庄民合築

廿餘里

嘉義、新港

牛稠溪

 

道爺圳

康熙34

游立天、

陳日新等

 

嘉義、東石

八掌溪

 

牛挑灣陂

康熙34

庄民合築

 

嘉義、朴子

龜仔港

 

番仔陂

康熙34

番民

三、四里

嘉義、民雄

泉水(北香湖)

 

走豬庄圳

康熙34

庄民合築

 

嘉義、大林

石龜溪

 

十股大埤

康熙34

庄民合築

 

嘉義、大林

石龜溪

 

長短樹陂

康熙36

庄民合築

 

臺南、後壁

 

 

加冬腳庄圳

康熙36

庄民合築

 

雲林、大埤

石龜溪

 

七分汴圳

康熙37

業佃合築

 

嘉義、民雄

 

 

安溪寮陂

康熙38

庄民合築

十餘里

臺南、後壁

白水溪

 

劉荊庄陂

康熙39

庄民合築

 

嘉義、鹿草

 

 

內菁埔圳

康熙40

何金順獨資

 

嘉義、民雄

 

 

打貓大潭陂

康熙42

庄民合築

 

嘉義、大林

青埔埤

 

頭橋陂

康熙43

庄民合築

 

嘉義、大林

 

 

本廳陂

康熙43

庄民合築

 

嘉義、溪口

 

 

新庄陂

康熙43

庄民合築

 

嘉義、民雄

 

朱曉陂

康熙43

管事同庄民

 

嘉義、朴子

荷包嶼大潭

 

中興庄陂

康熙44

庄民合築

 

嘉義、民雄

 

 

佳走林陂

康熙44

庄民合築

 

臺南、歸仁

草潭

 

打貓山腳大陂

康熙44

庄民合築

十餘里

嘉義、民雄

山疊溪

 

小埔姜林陂

康熙44

庄民合築

 

臺南、白河

 

 

阿陳庄大陂

康熙44

庄民合築

 

雲林、斗南

石龜溪、庵古坑

 

西勢潭陂

康熙45

庄民合築

 

嘉義、新港

三疊溪

 

臺斗坑陂

康熙45

庄民合築

 

嘉義、民雄

 

 

石龜溪庄圳

康熙45

庄民合築

 

雲林、斗六

石龜溪

 

新港西陂

康熙46

庄民合築

 

臺南、新市

 

 

北社尾陂

康熙47

庄民合築

 

嘉義、太保

 

 

板頭厝陂

康熙47

庄民合築

 

嘉義、新港

 

 

虎尾寮陂

康熙47

庄民合築

 

嘉義、民雄

山疊溪

200餘甲

大溪厝陂

康熙47

庄民合築

 

嘉義市

大溪厝

諸羅山番仔坑

 

三分汴

康熙47

合資開鑿

 

嘉義、民雄

 

 

尖山庄陂

康熙48

庄民合築

 

雲林、斗六

 

 

大竹圍陂

康熙48

庄民合築

 

雲林、斗六

 

 

內林圳

康熙49

庄民合築

 

嘉義、大林

石龜溪

 

石榴班陂

康熙49

庄民合築

 

雲林、斗六

阿拔泉溪

 

大埔林陂

康熙49

庄民合築

 

嘉義、大林

山疊溪

 

土獅仔陂

康熙49

庄民合築

 

嘉義、朴子

牛稠溪

 

斗六庄陂

康熙49

庄民合築

 

雲林、斗六

 

 

他里霧陂

康熙50

番民合築

 

雲林、斗六

 

 

他里霧

番仔陂

康熙50

庄民合築

 

雲林、斗南

 

 

李望庄陂

康熙50

庄民合築

 

雲林、斗南

 

 

猴悶陂

康熙51

庄民合築

 

雲林、斗南

 

 

荷包連圳

康熙52

庄民合築

 

雲林、斗南

石龜溪

280餘甲

西螺引引庄陂

康熙53

知縣助庄、番

合築

 

雲林、西螺

 

 

烏山頭陂

康熙53

知縣助庄民

 

臺南、官田

 

 

中坑仔陂

康熙53

庄民合築

 

嘉義、大林

 

洋仔庄陂

康熙53

庄民合築

 

臺南、下營

 

 

糠榔庄陂

康熙53

庄民合築

 

嘉義、朴子

廢河道

 

鹿場陂

康熙53

庄民合築

 

雲林、四湖

虎尾溪

 

赤山陂

康熙53

庄民合築

 

臺南、六甲

 

 

塗庫陂

康熙53

庄民合築

 

臺南、六甲

 

 

水漆林陂

康熙53

庄民合築

 

臺南、六甲

 

 

吳連庄陂

康熙53

庄民合築

 

臺南、東山

 

 

諸羅山大陂

康熙54

知縣助庄民

二十里許

嘉義、太保

八掌溪

 

柳仔林陂

康熙54

知縣助庄民

十餘里

嘉義、水上

八掌溪

 

八掌溪墘陂

康熙54

知縣助庄民

十餘里

嘉義、中埔

赤蘭坑、八掌溪

 

馬朝後陂

康熙54

知縣助庄民

 

臺南、白河

內山土地公崎

流出

 

楓仔林陂

康熙54

庄民合築

 

臺南、後壁

白水溪

 

烏樹林大陂

康熙54

知縣助庄民

二十餘里

臺南、後壁

白水溪

 

打馬辰陂

康熙54

知縣助庄民

 

雲林、西螺

東螺溪

 

埔姜崙陂

康熙54

知縣助庄民

 

雲林、大埤

 

 

大目根陂

康熙54

知縣助庄民

 

嘉義、竹崎

 

 

新東港陂

康熙54

知縣助庄民

 

臺南、新市

 

 

新營等庄陂

康熙54

知縣助庄民

三十四里許

臺南、新營

白水溪

 

王公廟陂

康熙54

庄民合築

 

臺南、後壁

白水溪

 

哆囉國大陂

康熙54

番民合築

二十餘里

臺南、東山

內山九重溪

 

竹子腳陂

康熙55

庄民合築

 

嘉義、朴子

 

 

困毅後陂

康熙55

知縣助庄民

 

臺南、柳營

 

 

埔姜林陂

康熙56

庄民合築

十餘里

嘉義、中埔

八掌溪

 

三間厝陂

康熙56

知縣助庄民

 

臺南、白河

馬朝後陂尾

 

番仔橋溝陂

康熙56

知縣助庄民

 

臺南、下營

 

 

林富庄陂

康熙56

知縣助庄民

 

臺南、下營

 

 

樹林頭陂

康熙56

知縣助庄民

 

嘉義、布袋

八掌溪尾

 

雙溪口大陂

康熙56

知縣助庄民

 

嘉義、溪口

山疊溪

 

大腳腿陂

康熙56

知縣助庄民

十餘里

臺南、柳營

十八重溪

 

糞箕湖陂

康熙56

庄民合築

 

雲林、斗六

虎尾溪

 

牛朝庄陂

康熙56

庄民合築

 

嘉義、水上

井水港頭

 

嵌下陂

康熙57

知府王珍親勘

 

臺南、永康

泉水

 

崙仔頂圳

康熙年間

庄民合築

 

嘉義、中埔

八掌溪

 

北勢陂

雍正元

庄民合築

 

臺南、歸仁

 

 

內林圳

雍正年間

合資開鑿

 

嘉義、大林

石龜溪

 

中林圳

雍正年間

庄民合築

 

嘉義、大林

內林圳尾水

 

湖仔圳

雍正年間

庄民合築

 

嘉義、大林

石龜溪、

奇里岸溪

300餘甲

柳仔溝圳

雍正年間

庄民合築

 

嘉義、溪口

山疊溪

200餘甲

三界埔圳

雍正年間

庄民合築

 

嘉義、水上

沄水溪

 

埤麻腳埤

雍正年間

地主詹利亥等九人合資開發

 

嘉義、太保

道爺圳迴歸水

 

加走陂

雍正年間

庄民合築

 

嘉義、太保

草潭

 

雙溪口

道爺圳

雍正6

庄民合築

 

嘉義、溪口

山疊溪

 

十四甲圳

雍正年間

翁、江、蕭

三姓合築

 

嘉義、民雄

牛稠溪

300餘甲

把溝育陂

雍正年間

張方高

長卅五里、闊二丈、深一丈

雲林、崙背

濁水溪、虎尾溪

 

雙環埤

雍正年間

合資開鑿

 

嘉義、民雄

 

 

後壁寮舊圳

雍正年間

林福等合資

 

嘉義、中埔

八掌溪

 

大有圳

雍正13

永福學、張方高

 

雲林、崙背

虎尾溪

 

梅仔坑圳

乾隆3

獨資開鑿

 

嘉義、梅山

石龜溪

 

羌仔寮陂

乾隆5

業戶葉初開

陂周五、六丈,圳長二里,圳寬五尺

臺南、楠西

羌仔寮溪

80餘甲

林仔埤

乾隆5

庄民合築

 

雲林、北港

 

 

六豐圳

乾隆8

施姓族人開鑿

 

嘉義、新港

 

 

外埤

乾隆年間

庄民合築

 

嘉義、大林

 

 

田頭圳

乾隆年間

陳簡祐獨資

 

嘉義、民雄

泉水

 

新埤

乾隆年間

庄民合築

 

嘉義、大林

 

 

番子田埤

乾隆23

邱道光等

13人合資

 

臺南、官田

 

 

宮口埤

乾隆38

庄民合築

 

嘉義、新港

地表水

 

隆恩圳

乾隆40

庄民合築

 

嘉義、中埔

八掌溪

 

公館仔圳

乾隆40

庄民合築

 

嘉義、中埔

八掌溪

(隆恩圳迴歸水)

 

田尾順興庄七十二分圳

乾隆40

獨資開鑿

 

雲林、二崙

 

 

瓦嗂埤

嘉慶10

庄民合築

 

臺南、六甲

雨水

 

海豐仔埤

道光2

庄民合築

 

嘉義、新港

地表水

 

林仔前埤

道光2

庄民合築

 

嘉義、大林

內林圳餘水

 

山仔門圳

道光4

庄民合築

 

嘉義、中埔

八掌溪

 

百二仔圳

道光6

庄民合築

 

嘉義、中埔

八掌溪

 

司公蔀圳

道光年間

庄民合築

 

嘉義、中埔

八掌溪

(崙仔頂圳分水)

 

九芎埤

道光年間

庄民合築

 

嘉義、水上

雨水

 

虎頭埤

道光21

庄民合築

 

臺南、新化

茄苳崁溪

 

湖底埤

道光23

郭朝氏獨資

 

嘉義、大林

 

 

北廓埤

道光23

柳營劉家獨資

 

臺南、官田

降雨

 

鹽水埤

道光年間

庄民合築

 

臺南、新化

茄苳崁溪

 

林初埤

咸豐年間

庄民合築

 

臺南、白河

降雨

 

將軍埤

咸豐年間

庄民合築

 

臺南、白河

降雨

 

埤斗子埤

咸豐年間

庄民合築

 

臺南、白河

降雨

 

番仔溝

咸豐年間

庄民合築

 

嘉義、民雄

 

 

水碓埤

咸豐11

庄民合築

 

嘉義、大林

中林圳、林仔前埤溢流水

 

後壁寮新圳

同治元

庄民合築

 

嘉義、中埔

八掌溪

 

通濟圳

同治12

大坵田閣保公建

迴環廿五里

雲林、虎尾

 

 

頂橫港陂

下橫港陂

光緒年間

庄民合築

 

雲林、北港

 

 

竹仔腳陂

光緒年間

庄民合築

 

雲林、北港

觀音山溪

 

海豐崙陂

光緒年間

庄民合築

 

雲林、北港

竹仔腳陂

 

老發陂

光緒年間

庄民合築

 

雲林、北港

番仔郊庄田

 

社口陂

光緒年間

庄民合築

 

雲林、北港

溪邊厝溪

80餘甲

保長廓陂

光緒年間

庄民合築

 

雲林、斗六

斗六溪

 

黃林仔頭陂

光緒年間

庄民合築

 

雲林、古坑

菜公庄洋水

 

水碓三圳

光緒年間

庄民合築

 

雲林、斗六

金瓜坑溪

100餘甲

林內清、濁二圳

光緒年間

庄民合築

 

雲林、林內

清水溪、濁水溪

200餘甲

茄苳腳埤

光緒年間

謝家

廣五十餘丈

雲林、大埤

梅坑溪

460餘甲

林仔埤

光緒年間

庄民合築

周廣三十餘丈

雲林、斗南

蟾蜍嶺

150餘甲

梅仔坑圳

光緒年間

庄民合築

 

嘉義、梅山

麻園寮庄溪出

64

水碓頂下陂

光緒年間

業戶合築

 

雲林、斗六

金瓜坑、陂頂

160餘甲

六十甲陂

光緒年間

業戶出 合築

 

雲林、斗六

庵古坑溪

60

柴裡庄陂

光緒年間

業佃合築

 

雲林、斗六

庵古坑溪

 

老江陂

光緒年間

業佃合築

 

雲林、斗六

柴裡庄陂

 

觀音陂

光緒年間

莊民合築

 

雲林、斗六

小坑仔溪

 

后庄仔陂

光緒年間

莊民合築

 

雲林、斗六

小坑仔溪

50

高林仔陂

光緒年間

莊民合築

 

雲林、古坑

五虎山溪

 

溝心陂

光緒年間

莊民合築

周廣二十餘丈

雲林、古坑

林仔陂

80餘甲

石圭溪陂

光緒年間

莊民合築

周廣二十餘丈

雲林、斗南

 

100餘甲

竹頭角陂

光緒年間

莊民合築

周廣三十餘丈

雲林、斗南

 

70餘甲

將軍崙陂

光緒年間

莊民合築

周廣三十餘丈

雲林、斗南

竹頭角陂

70餘甲

舊社陂

光緒年間

莊民合築

周廣二十餘丈

雲林、斗南

將軍崙陂

70餘甲

新庄陂

光緒年間

莊民合築

周廣三十餘丈

雲林、斗南

舊社陂

70餘甲

南勢陂

光緒年間

莊民合築

周廣三十餘丈

雲林、斗南

東宮溪

50餘甲

十三庄圳

光緒年間

莊民合築

 

雲林、西螺

 

 

新脩圳

光緒17

同豐館

 

雲林、林內

清水溪

100餘甲

嵌頭厝圳

光緒年間

莊民合築

 

雲林、古坑

大湖口溪

80餘甲

大義崙埤

光緒年間

業佃合築

 

雲林、西螺

鹿場圳、

十三庄圳

100餘甲

鹿堀溝埤

光緒年間

業佃合築

 

嘉義、大林

奇里岸溪

200餘甲

青埔陂

光緒年間

莊民合築

周圍六、七里

嘉義、民雄

 

100餘甲

好收庄陂

光緒年間

莊民合築

 

嘉義、民雄

 

300餘甲

內林圳

光緒年間

莊民合築

 

嘉義、大林

梅仔坑

200餘甲

溫厝南圳

光緒年間

獨資開鑿

 

雲林、斗南

 

 

柳樹腳庄大埤

光緒27

合夥投資

 

雲林、大埤

 

305

*本表的年代,以當時之紀年表示。

資料來源:

1.謝金鑾,《續修臺灣縣志》(文叢第140種,臺北:臺灣銀行經濟研究室,1962),頁25

2.陳夢林,《諸羅縣志》(文叢第141種,臺北:臺灣銀行經濟研究室,1962),頁34-41

3.倪贊元,《雲林縣采訪冊》(文叢第37種,臺北:臺灣銀行經濟研究室,1959),頁12-200

4.不著撰者,《嘉義管內采訪冊》(文叢第58種,臺北:臺灣銀行經濟研究室,1959),頁12-62

5.連橫,《臺灣通史》(文叢第128種,臺北:臺灣銀行經濟研究室,1962),頁677

6.不著撰者,《臺灣私法物權編》(文叢第150種,臺北:臺灣銀行經濟研究室,1963),頁1198-1330

7.嘉義郡水利組合,《嘉義地區各埤圳沿革志》(雲林農田水會藏,1924年手抄本),頁1-3

8.臺南州,《臺南州水利概況》(臺南:編者自印,1932),頁24-37

9.蔡志展,《明清臺灣水利開發研究》(南投:臺灣省文獻會,1999),頁54-83

10.「水圳ЯЗю取調方各縣各廳л照會」,《公文類纂》,明治32220日,明治34年甲種永久,第19門,土木工事。

11.陳鴻圖,《水利開發與清代嘉南平原的發展》(新店:國史館,1996),頁76-87

12.臺灣省嘉南農田水利會,《嘉南農田水利會貯水埤池土地管理》(臺南:編者自印,1999),頁167169181185191211213225

2-9 日治時期以前嘉南平原水利設施數量表

12

7

82

14

12

1

10

5

2

36

181

資料來源:整理自表2-8。

2-10  日治時期以前嘉南平原水利設施種類數量表

 

6

6

1

3

1

5

陂埤

5

4

70

5

6

1

7

4

0

28

130

11

9

6

3

1

2

8

40

小計

12

7

82

14

12

1

10

5

2

36

181

資料來源:整理自表2-8。

 

再者,就水利設施的種類及規模來看,見表2-10,荷蘭時期最多的是井,有6處,目的主要是為了解決飲水問題。而灌溉用的陂埤有5處,明鄭時期有4處,可見兩個時期對稻米生產亦相當重視,但由於技術的因素,並沒有圳路的設施。整個清代的水利設施最多的是陂埤,有121處,佔75%,其次是圳路,有40處,佔25%,「埤多圳少」[13]是清代本區水利設施的最大特色,由於埤的蓄水和供水有限,代表水利設施的規模都不大,最大的茄苳腳埤,周廣不過50餘丈,灌田不過460餘甲而已,[14]可見嘉南平原一直到光緒年間,都難克服自然環境的限制,意謂埤圳無法有效供水;從另外一個角度來看,由於嘉南平原東側多是擬磐層土,其特性是雨水不易往下滲入,這樣的土性反而提供陂埤蓄水的條件,故本區埤多圳少的現象多少是反應早期拓墾者順應自然環境而開發的態度。

再者,從水利設施的水源來看,有67處的埤圳是引用溪水,最多為八掌溪和其支流,無奈本區的河流大多為「荒溪型」河川,流量不穩定,[15]再加上水利技術無法支援,故水源相當不穩定。其他多數的埤圳所依靠的雨水或他圳餘水,其水源困窘可想而知,這也是本區有所謂「涸死陂」的原因。[16]

2-11  日治時期以前嘉南平原水利設施空間分布表

 

臺南市

5

1

6

臺南縣

5

6

25

1

2

1

3

3

46

嘉義市

2

1

3

嘉義縣

39

11

8

7

2

1

5

73

雲林縣

17

2

2

1

31

53

 

12

7

82

14

12

1

10

5

2

36

181

資料來源:整理自表2-8。

就本區水利設施的空間分布來看,見表2-11,荷蘭及明鄭時期的水利設施大多集中在今臺南市及臺南縣南部,即嘉南平原的南端,特別是臺南市的6處水利設施都是此時期所建,目的是供給人口稠密地區飲用水。至清康熙年間,隨著人口及土地拓墾的轉移,水利設施逐漸往平原的中心地帶發展,而光緒年間大多集中於今雲林縣區域,說明了平原的北部正興起一股開墾熱潮,整個嘉南平原的水利開發方向和土地拓墾方向同樣是由南而北進行。再從水利設施分布的區域空間來看,多數的水利設施分布在平原的東半部近山丘陵區域,由於近山丘陵區近河流源頭,水量較豐沛,蓄水、取水容易,且由於嘉南平原地勢東高西低,圳路可依地勢輸水,故平原東側埤圳數量較多,如虎尾寮陂、羌仔寮陂、內林圳等,平原東側的水利基礎大多於此時發展,故後來嘉南大圳的設計其灌溉區並不包含平原東側。[17]

2-12  清代嘉南平原水利開發投資模式表

 

康熙

雍正

乾隆

嘉慶

道光

咸豐

同治

光緒

小計

比率

獨資開發者

1

1

5

2

1

2

12

7.5

合夥投資開發者

4

6

1

4

15

9.3

業佃鳩資合築者

  4

  4

2.5

庄民合築者

52

7

6

1

8

5

1

26

106

65.8

官民合築者

2

  2

1.2

漢人與平埔族合築者

  4

4

2.5

知縣助庄民修築者

18

18

11.2

 

81

14

12

1

10

5

  2

36

161

100

資料來源:整理自表2-8。

 

最後,關於本區水利設施的開發模式,見表1-12,荷蘭時期雖然有不少水利設施是由荷人提供資金而修築,但值得注意的是此時期已經有私人修圳的風氣出現,如王有埤、參若陂、十嫂埤。[18]明鄭時期由於實施屯田及官田政策,故水利設施的開發模式有屯兵所築、文武官田的拓墾而築和鄉人合資及個人之力開發者。[19]清代162處水利設施的開發模式,最多的是庄民合築者,有106處,佔66%,其次是知縣助庄民合築者,有18處,佔11%,這現象反應了嘉南平原的拓墾特性,由於本區開發較早及早期土地被控制在荷人的「王田」明鄭的「官田」裡,所以業戶或墾戶在本區較沒有發展的空間,大都是以漢人村庄為單位的集體拓墾,故水利開發亦是以庄民合築者為主要型態,從本區早期的聚落型態亦可以說明此一現象。[20]而知縣助庄民修築者,主要是與周鍾瑄的提倡水利興修有關。至於獨資及合夥投資者在本區共有27處,佔17%,其中有22處是雍正年間以後才出現,這樣的現象說明了經過康熙年間的試探後,業戶或拓墾者對水利開發所承擔的風險較有把握,雍正年間以後較敢在水利開發方面進行投資,而本區水利開發的經驗在嘉慶年間甚至曾傳入蘭陽平原。[21]

  綜合本區在日治時期以前的水利開發,可以簡單的歸納出幾個特點:一是本區的水利開發時間以清康熙年間為最高潮,光緒年間次之;而水利設施的空間分布和土地拓墾時間依序由平原南端逐漸到北側的濁水溪岸進展。二是本區水利設施的地點分布主要集中在平原東側的近山丘陵地,由於近山丘陵地近水源,且土壤特性適合蓄水,且可依地勢高低送水灌溉,可見本區早期的水利開發者已具有地理環境的概念。三是整個時期雖然本區的水利設施數量高達181處,但功能卻有所局限,初期以飲用水的井為主,後期雖有許多灌溉用的埤圳,但埤多圳少,再加上水源的不穩定,使得水利設施能發揮的功能有限。四是在自然環境的限制及土地拓墾制度的影響下,使得初期對水利事業的投資風氣不盛,一直到雍正年間以後對水利事業的投資例子才較常見到;本區水利開發的模式最多的是庄民共同興建。

二、水利開發的成效

  日治以前雖然嘉南平原的水利開發數量已達到181處,但由於埤多圳少,再加上水源的限制,使得水利開發的成效有限,在1930年嘉南大圳完成以前,本區都還是屬於看天田的農業型態,澀谷紀三郎對看天田有明確的解釋:「所謂看天田是指在臺灣利用雨期的雨水一年只種植一次水稻的水田而言。……看天田的利用,在臺灣南部,從來是於6月至10月的雨期,以所得灌溉水勉強種植一次水稻,水稻收穫後,土壤乾燥,犁起困難,無法再耕種利用。如果降雨量不多,則連一年種植一次的水稻亦全無收穫。」[22]欲了解日治以前本區水利開發的成效,可以從田園形態、耕作方式和作物種類二方面來分看。

        首先,關於田園的形態,表2-131684年到1892年臺灣縣和諸羅縣的田園面積統計表,1892年由於劉銘傳實施田園清丈,整理隱田,是年的田園面積增加甚多,在此之前每10年約增加3千甲左右的田園面積,如將田與園分開來看,可以發現二個現象:一是本區的田所佔耕地面積約不到三分之一,比例低於全臺約莫5個百分點,說明了本區雖然是臺灣最早開發的地區,且水利設施的數量在康熙年間已多達82處,但由於自然環境及水利規模的局限,至使水田化的速度相當緩慢。二是本區園增加的速度遠比田增加的速度來得快,面積亦來得大,從康熙年間到乾隆年間,臺灣縣的田園增加指數為115160;諸羅縣為166354[23]而園的增加率大過於田的現象,除顯示水利開發的困難及成效有限外,另說明了農民趨利的風氣,由於清中葉以前糖價比米價昂貴,且糖可以外銷,市場較大,而種稻米的風險較高且常受官府干預;[24]種蔗的經營較為粗放,所須投入成本遠較種稻為低,再加上水田的賦稅較重,而隱田較多。[25]而至光緒年間兩縣的田園面積猶差距甚大,意謂著日治以前本區的水利設施在建造與發揮實際的灌溉功用之間,尚有一定的距離。

2-13 清代嘉南平原田園面積增加及比例表

時間

耕地總面積(甲)

田面積(甲)

田所佔比例(%)

園面積(甲)

園所佔比例(%)

全臺田比例(%)

全臺園比例(%)

1685

(康熙24

13,505

4,856

36.0

8,649

64.0

40.8

59.2

1693

(康熙32

19,211

5,667

29.5

13,544

70.5

34.0

66.0

1710

(康熙49

21,348

5,694

26.7

15,654

73.3

30.4

69.6

1735

(雍正13

27,353

6,305

23.1

21,048

76.9

27.9

72.1

1744

(乾隆9

27,042

6,280

23..2

20,762

76.8

28.0

72.0

1755

(乾隆20

27,346

6,103

22.3

21,243

77.7

28.5

71.5

1892

(光緒18

113,210

39,316

34.7

73,894

65.3

58.7

41.3

資料來源:

1.蔣毓英,《臺灣府志》(北京:中華書局,1985),頁143-148

2.高拱乾,《臺灣府志》(文叢第65種,臺北:臺灣銀行經濟研究室,1960)頁114-126

3.周元文,《重修臺灣府志》(文叢第66種,臺北:臺灣銀行經濟研究室,1960),頁155-172

4.劉良璧,《重修福建臺灣府志》(文叢第74種,臺北:臺灣銀行經濟研究室,1961)頁138-162

5.范咸,《重修臺灣府志》(文叢第105種,臺北:臺灣銀行經濟研究室,1961),頁145-166

6.余文儀,《續修臺灣府志》(文叢第121種,臺北:臺灣銀行經濟研究室,1962),頁191-220

7.臺灣總督府臨時臺灣土地調查局,《臨時臺灣土地調查局事業報告》(臺北:編者自印,1905),第五冊,頁81-102

8.陳秋坤,〈臺灣土地的開發(1700-1756)〉,收錄於曹永和、黃富三編,《臺灣史論叢第一輯》(臺北:眾文圖書,1980),頁170-171

9.陳鴻圖,《水利開發與清代嘉南平原的發展》(新店:國史館,1996),頁44-46

  再者,關於本區的耕作方式,看天田的耕作方式如澀谷紀三郎所言,必須視水源是否充足而決定作物栽培種類,但日治以前本區並沒有穩定的水源,農民必須實施自然輪作,如採休耕的方式:

種禾於園。種之法,先於八、九月誅茅,平覆其埔,使草不沾露,自枯而朽,土鬆且肥,俟明歲三、四月而播。場功畢仍荒其地;隔年再種,法如之。[26]

或配合雨期來耕種,稻作以6月種10月收的晚禾為主,「臺縣俱種晚稻,諸羅地廣及鳳山、澹水等社近水陂田,可種早稻,然必晚稻豐收,始有大有之年。」[27]雖也有早稻,但數量有限,如百日旱,「五月間即熟,但不多有。」[28]其間雖有發展七十日旱、三杯、內山旱、清游早等早稻,[29]但下淡水溪以南的成果較佳,「自下淡水溪以下,各莊早稻所收,幾不歉晚收矣。」[30]本區的成效並不明顯。17世紀時本區除了稻與蔗的種植外,每月所種植的作物都有所變化,變化的原因除市場因素外,水源的限制是主要原因,否則以當時米、蔗的行情,怎會有閒暇栽種絲瓜、黃麻等價值較低的作物。而至清代後期,雖然各種作物的種類已比清初多出許多,如稻穀類已有28種,比清初多出20種,其中不乏水稻種類;[31] 但還是必須配合落花生、地瓜等其他作物輪種。[32]

  綜合本區在日治以前水利開發的成效,咸豐年間劉家謀在〈海音詩〉已點出本區水利開發的局限:

誰興水利濟瀛東,旱潦應資蓄洩功!溉遍陂田三萬畝,至今遺圳曹公。

曹懷樸(謹)令鳳山時,開九曲塘,引淡水溪。壘石為五門,以時啟閉,自東而西,入於海。計鑿圳道四萬三百六十丈,分築十四壩,灌田三萬一千五百餘畝,歲可加收早稻十五萬六千六百餘石。踰一歲而功成,熊介臣觀察(一本)名以「曹公圳」。今則修築不時,故道漸塞;而臺、嘉二邑旱田居多,無隄防溝渠之利,為政者宜亟籌之![33]

臺灣縣、嘉義縣雖經過了康熙年間水利開發的高峰期,但仍是以旱田居多。雖然耕地面積不斷擴張,但田所增加的面積遠不及園所增加的面積,顯然此時期本區的水利開發速度無法配合耕地面積的擴張速度;而在水利開發的成效有限之下,作物種類的選擇及耕作方式的運用,就受到很大的局限,如作物的栽種是以旱作物為主,水稻的種植必須配合雨期,耕作方式必須採輪作方式進行。


 

 

[1] 以稻作來說,影響稻米生長最重要的氣候條件是氣溫和降雨量,最適合生長的溫度是25-30℃,稻米之秧苗期最低氣溫需要10℃以上,抽穗時,氣溫低於20℃就會影響結實率;而稻作的需水量很高,在田區常需保持35公分水深,所以年雨量必須在1,200公厘以上的地區才可以進行正常的稻米生產;日照量多,有益於水稻生育,尤其在生殖生長期及充實期,如日照不足會影響最後的產量;栽培稻作最適宜的土壤是土層深厚、保水力強、豐富有機的壤土或粘質壤土。綜觀水稻的生產條件,嘉南平原最先天的限制是降水量,所以必須依賴水利灌溉設施,才能行12月至3月的一期稻作,否則只能行看天田的二期稻作,即5月至9月的雨期才能播種。見農業委員會臺灣農家要覽增修訂再版策劃委員會,《臺灣農家要覽農作篇(一)》(臺北:豐年社,1995),頁40-45

[2] 陳夢林,《諸羅縣志》(臺灣文獻叢刊第141種,臺北:臺灣銀行經濟研究室,1962),頁294。(臺灣文獻叢刊以下簡稱文叢)

[3] 惜遺等,《臺灣之水利問題》(臺北:臺灣銀行金融研究室,1960),頁8

[4] 陳夢林,《諸羅縣志》,頁34

[5] 嘉南平原有很多涸死陂,當地農民都謔稱「雷公圳」,意謂只有打雷下雨時才有水可使用埤圳,見謝東哲、馬陳興,《西庄報告》(新港:新港文教基金會,1997),頁14

[6] 陳培桂,《淡水廳志》(文叢第172種,臺北:臺灣銀行經濟研究室,1963),頁80

[7] 周璽,《彰化縣志》(文叢第156種,臺北:臺灣銀行經濟研究室,1962),頁54-55

[8] 桃園臺地的情況是臺灣中、北部的例外,桃園臺地的地理環境和嘉南平原相似,故水利開發的特色亦是陂多圳少,陂塘羅列分布是桃園臺地的景觀特色,見楊淑玲,〈桃園臺地之水利社會空間組織的演化〉,頁44-48;許秦蓁,《桃園陂塘:興盛與垂危》(桃園:桃園縣立文化中心,1997),頁11-12

[9] 關於清代嘉南平原的水利設施數量,由於新資料的不斷出現及舊資料的核對,確實的數量一直有變動,筆者在1994年的碩士論文中整理出122處,蔡志展在1999年的整理也是122處,經作者筆對及對照臺灣總督府在1901年的埤圳調查資料、田野調查訪談後,再陸續整理出40處水利設施,目前已知清代嘉南平原的水利設施達162處。見陳鴻圖,《水利開發及清代嘉南平原的發展》,頁76-87;蔡志展,《明清臺灣水利開發研究》(南投:臺灣省文獻委員會,1999),頁95-127;「水圳ЯЗю取調方各縣各廳л照會」,《公文類纂》,明治32220日,明治34年甲種永久,第19門土木工事。

[10] 基本上水利設施的數量所呈現的只是一種局部的事實,受限於資料的片面及不完整,只能作有限課題的局部分析,無法代表清代本區水利開發的全貌;但相對地,資料闕如象徵本區水利開發的規模或數量可能有限,導致埤圳很快沒落或消失,不然在後來日人的調查資料裡應會有些紀錄才對。

[11] 陳夢林,《諸羅縣志》,頁34-41;森田明,〈清代臺灣中部水利開發八堡圳中心シウサ〉,收錄於氏著,《清代水利史研究》(東京:亞紀書房,1974),頁505

[12] 陳鴻圖,《水利開發與清代嘉南平原的發展》,頁91

[13] 陳鴻圖,〈清代臺灣水利開發南北差異之探討以嘉南平原、蘭陽平原為例〉,收錄於經濟部水資局編,《臺灣地區水資源史學術研討會論文集》(臺北:編者自印,1998),頁169

[14] 倪贊元,《雲林縣釆訪冊》(文叢第37種,臺北:臺灣銀行經濟研究室,1959),頁95

[15] 嘉南平原的水文環境不甚理想,如降雨分配不均,集中在夏季,再加上本區的蒸發散量為全臺最高的地區,區域內的河川年平均實際蒸發散量都超過800公厘,雨期時河流湍急,乾季時水如涓滴,一般小規模的水利設施無法有效利用本區的河流水源,見石再添主編,《臺灣地理概論》(臺北:臺灣中華,1991),頁45-51

[16] 桃園臺地的情形和本區相似,但蘭陽平原則是截然不同的情形,蘭陽平原的地表水不論是溪流或是湧泉,均含水量豐富且終年有水,故從清代開始蘭陽平原的水利事業就很發達。見黃雯娟,《宜蘭縣水利發展史》(宜蘭:宜蘭縣政府,1998),頁18-32

[17] 嘉南大圳完工後,依所灌溉水源系統將灌溉區劃分為三年輪灌區、併用區、一般灌溉區三區,三年輪灌區係引用嘉南大圳灌溉水源者;在三年輪灌區內另有水源相互配合者通稱併用區;以溪水、陂埤為水源,獨立而不與嘉南大圳系統相調配者,統稱一般灌溉區。一般灌溉區多位於平原東側近山丘陵區,因本區的水源較豐富且早期的水利設施也較完善。見臺灣嘉南農田水利會,《嘉南農田水利會七十年史》(臺南:編者自印,1992),上冊,頁545-546

[18] 高拱乾,《臺灣府志》(文叢第65種,臺北:臺灣銀行經濟研究室,1960),頁44

[19] 謝東閔,〈臺灣水利史〉,《臺灣文化論叢》(臺北:中華文化,1954),頁226

[20] 富田芳郎,〈臺灣聚落研究〉,《臺灣時報》,19341月號,頁18-25

[21] 王世慶,〈從清代臺灣農田水利的開發看農村社會關係〉,收錄於氏著,《清代臺灣社會經濟》(臺北:聯經,1994)頁171

[22] 澀谷紀三郎,〈看天田する研究〉,《臺灣農事報》,第119號,1916年,頁19-28

[23] 陳鴻圖,《水利開發與清代嘉南平原的發展》,頁47

[24] 王世慶,〈清代臺灣的米價〉,收錄於氏著,《清代臺灣社會經濟》,頁79

[25] 森田明,〈清代臺灣中部水利開發八堡圳中心として〉,頁505

[26] 陳夢林,《諸羅縣志》,頁165

[27] 黃叔璥,《臺海使槎錄》(文叢第4種,臺北:臺灣銀行經濟研究室,1957),頁51-52

[28] 陳夢林,《諸羅縣志》,頁294-295

[29] 陳夢林,《諸羅縣志》,頁191-192

[30] 王瑛曾,《重修鳳山縣志》(文叢第146種,臺北:臺灣銀行經濟研究室,1962),頁283-284

[31] 天野元之助,《中國農業史研究》(東京:御茶水書房,1962),頁128-138

[32] 陳文達,《臺灣縣志》,(文叢第103種,臺北:臺灣銀行經濟研究室,1961),頁12-16

[33] 劉家謀,〈海音詩〉,收錄於諸家,《臺灣雜詠合刻》(文叢第28種,臺北:臺灣銀行經濟研究室,1958),頁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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