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郭華仁 2026 原住民族農作物傳統品種的命名與登錄。觀點種子網20260319。
https://seed.agron.ntu.edu.tw/publication/article2026031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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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住民族農作物傳統品種的命名與登錄

 

最近霧台鄉公所舉行小米正名的會議,替當地黑小米給了一個「正式」的名字,並希望能在國際上登記:Setaria italica (L.) P. Beauvois 'icecelrenge' C.C. Lin, S.H. Liu & Y.P. Yang 黑小米。

不過這樣的命名不符國際慣例;後面三位品種命名者的姓氏不需列出來,品種名稱第一個字母也需要大寫。

 

栽培品種全名的正式寫法

首先,關於植物品種的命名,是有一個「國際栽培植物命名規則 International Code of Nomenclature for Cultivated Plants,ICNCP」,規定一個品種只能有一個品種名稱,而一個品種名稱只能夠代表一個品種,並且需要符合命名規則。https://seed.agron.ntu.edu.tw/civilisation/Introduction/nomen06.htm

根據ICNCP,正式的名稱寫法是拉丁屬名+拉丁種名+命名者+品種名。至於品種名稱是誰命名的,就不需要寫出來。不過品種名後面可以加上商品名或商標名。一個品種只能設一個品種名,但可以擁有多個商品/商標名。

品種名要在單引號 'xxx' 之內,商品/商標名不用。若是商標名後面可加®

品種名稱每個字的起首字母應為大寫,如‘Mrs Kendall Clark’。連字號(-)後面的字起首字母小寫,如‘Go-go Dancer’。 商品名若是用拉丁(羅馬)字母,每個字都要是大寫。

例如:墨西哥橘Choisya ternata某個品種名稱叫做 limo,可寫成 Choisya ternata Kunth ‘Limo’ ,若其商品名是goldfingers,那麼正確的寫法是 Choisya ternata Kunth ‘Limo’ GOLDFINGERS。

再者如粉紅佳人蘋果:Malus domestica Borkh. 'Cripps Pink' PINK LADY®

 

栽培品種名稱的國際與國內登錄

其次是關於國際登錄。在園藝栽培的植物類群,其品種名稱的國際登錄由國際栽培植物品種登錄局(International Cultivar Registration Authority,ICRA)處理,ICRA指的是某些機構在受理植物品種名稱的登記,提供標準化管理,來避免重複命名。但那些民間機構只是記錄與審查名稱,並無權決定誰才可以是命名者。

如蘭科植物品種的登錄局就設在英國皇家園藝學會,https://www.rhs.org.uk/plants/horticulture-hub/plant-registration/orchid-hybrids。玫瑰的登錄局是美國玫瑰學會,https://www.ishs.org/sci/icralist/14.htm

園藝栽培的植物類群通常都可以在ICRA系統內找到受理的機構,但農藝作物大多並未在內。https://www.ishs.org/sci/taxlist/taxlist.htm

作物種原庫蒐集到農民的地方傳統品系,通常都會登錄其學名、生態與農藝性狀、地方品系名稱、採集地、採集者與時間等。但這些名稱的性質僅是描述性與文化性,不是正式命名,也可能不正確,所以種原庫資料系統並非恰當的品種名稱登錄處。

以美國種原庫為例,其所保存批號PI 433388,來自霧台鄉的黑小米,採集者把其地方名稱記錄為tararuba,並註明其意思是烏鴉。然而採集者把聽到的品種名稱寫得不夠精確,根據部落的語言,烏鴉應該是talralreba。族人都把該黑小米稱為durai talralreba,durai是糯性的意思,因此若要作為品種名稱,正式的寫法是'Durai Talralreba'。

國際上另一個品種登錄系統是UPOV (國際植物新品種保護聯盟),但限於申請品種權的品種。UPOV不直接受理登錄,而是設定命規則,由會員國政府去審查品種權與品種命名,但UPOV設有PLUTO Database來登錄各國政府提供的各類植物的品種名稱,讓各政府在審查品種名稱時參考,避免重複。

各國政府都有其品種登錄的方式,在我國,農業部各改良試驗機構若育成新品種,需要遵循「育成植物新品種命名審查作業要點」,確定具有可區別性、一致性、與穩定性,向農業部提出申請,由委員會審核通過後才能推廣。https://www.rootlaw.com.tw/LawArticle.aspx?LawID=A040270021007200-0911219

農業試驗所的網站設有作物品種資訊系統,但看起來不是完整的品種登錄。
https://kiscropnew.tari.gov.tw/RiceInfoWeb/RIHOME

就個人所知,農業部並沒有以資料庫的型態設置所有農作物的品種登錄系統。

此外,涉及品種權申請的也需要提出品種名稱供審核,農糧署網站設有「植物品種權公告查詢系統」可以搜尋。https://pvr.afa.gov.tw/

 

原住民族傳統作物品種的登錄問題

回到霧台鄉公所地小米正名會議。

部落傳統農藝品種不是新品種,無法申請品種權,也並非公家機構所研發的品種,因此目前並沒有恰當的國際或國內登錄處。

所謂正名,我的理解有兩方面,一個是部落傳統品種的名稱怎麼寫,另一個是誰可以來管理品種/系名稱。

首先,部落傳統品系是否符合品定義?根據ICNCP,品種是需要具有可區別性、一致性、與穩定性的栽培群,但並不需要對這些特性做審查。由於農民自留種、地方品系的遺傳歧異度較高,長得比較不一致,因此是否可以稱為品種,是有模糊的地方。

過去歐盟法規對於農作物栽培品種的認定是相當嚴格,但由於生物多樣性的概念崛起,認為歧異度較高,反而較具韌性,因此其法規有在鬆綁,認可(某些)地方品種的上市。從這個角度,個人認為部落傳統品種是可稱為品種,但需要維持其可區別性,只要是某一特性或某些特性的組合,為該群體所特有,就可以稱為部落的品種。

那麼,誰可以命名呢?因為傳統品種常是部落長久以來留種保種的成果,因此由部落會議來決定,乃是相當合理的。若部落某家/某人從舊的品種選出一個具區別性的新品種,那當然他可以優先提出品種名。品種命名者不能寫在品種正式全名中,但宜有文字加以記載加以流傳,例如設計資料庫,紀錄品種命名者(包括部落)。

再者,需不需要有登錄傳統品種的地方呢? 個人認很需要,最好是原住民委員會設置農作物傳統品種登錄的機制,避免將來傳統品種名稱的混亂。

建議各部落的部落會議或相當的組織正視傳統品種的正名,逐漸將目前有在種植的農作物檢視其特性,並加以記錄,需要時可請該作物的外面專家協助。確定其可區別性後給予一個拉丁(羅馬)字母的名稱作為品種名,後面可再加一個名稱當作商品名,商品名可以用中文。

建議原民會趕快成立傳統品種登錄機制,受理各部落的命名登錄,並做成資料庫供各界查詢。

還有一個問題,那就是不同部落針對某種農作物各提出不一樣的品種名稱,但後來發現其實都具有相同的特性,無法區別。那個時候就看哪個部落先向原民會申請登錄,那就優先採用作為品種名,後來者其名稱就取消,但可以轉當作商品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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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參考: 瑞岩部落銀珠香米的命名與智財權問題。觀點種子網20160219。
https://seed.agron.ntu.edu.tw/publication/article2016021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