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公共採購協助食農系統轉型
學校午餐免費是世界趨勢,我國地方政府也開始跟進。這是學校午餐2.0,但既然是公共投資,就需要有公共投資的效益,除了照顧到學生的健康、營養,也需要透過食材的採購,兼顧到地區農業與環境健康。
以下這篇文章在介紹歐盟立法趨勢,如何確保食物採購的公共效益。
延續與ChatGPT在學校午餐的對談,整理以下兩份資料:
IFOAM 2026 The Public Procurement Act proposal recognises the importance of public food procurement and organic. https://www.organicseurope.bio/news/the-public-procurement-act-proposal-recognises-the-importance-of-public-food-procurement-and-organic/
European Commision 2026 Proposal for a regulation on public contracts and concessions. https://single-market-economy.ec.europa.eu/publications/proposal-regulation-public-contracts-and-concessions_en
歐盟正在重新思考一個看似平常、實際影響巨大的問題:政府採購食物時,究竟應該買「最便宜的」,還是買「對社會最有價值的」?
2026年9月9日,歐盟執委會提出新的《公共採購法》(Public Procurement Act, PPA)草案 COM(2026) 590,來取代2014年以來三項公共採購指令。這項改革涉及歐盟龐大的政府採購市場,其中一個與日常生活最密切、也最值得我國注意的變革,就是把公共食物採購(public food procurement)明確納入新的法律架構。
食物不再只是一般商品
學校午餐、醫院膳食、老人照護機構、大學及政府機關餐廳,每天都需要購買大量食物。據IFOAM Organics Europe與ProVeg估計,歐盟公共部門一年花在食品上的金額約達500億歐元。如此龐大的購買力,如果只以價格決定採購,影響的是價格;如果同時考慮健康、環境與農民,影響的就可能是整個食農系統。
因此,新草案特別設置第53條「Food procurement」。它允許公共採購機關在與契約標的相關的前提下,把食品的品質與永續條件納入技術規格、決標標準及履約條件。
草案所列的考量範圍相當廣,包括食物供應鏈的公平與透明、有機生產及其他品質制度、營養價值與健康影響、新鮮度、季節性、食物供應鏈的組織方式,以及動物福利。草案前言並特別指出,這種採購方式可以讓學校、醫院等場所的消費者與永續食物生產建立更密切的關係。
這代表一個重要觀念的改變:政府採購的對象雖然是一批蔬菜、一份午餐或一項團膳服務,但公共政策關心的不再只是最後送到餐桌上的產品,也開始關心食物是如何被生產、交易與送到餐桌上的。
從「最低價格」走向「最佳價格—品質比」
另一項重要改革,是草案提高「最佳價格—品質比」(Best Price-Quality Ratio, BPQR)的地位。IFOAM Organics Europe認為,這使公共機關有更大的空間來採購有機及其他高品質食品,而不是讓最低價格主導決標。
這個差異對學校午餐尤其重要。
傳統採購可能主要問:「一餐多少錢?」,新的思考則是:「花同樣一筆公共經費,可以同時得到多少營養、健康、環境、農業與社會價值?」
例如,同樣採購蔬菜,除了價格之外,可以考慮是否當季、新鮮,採取何種生產方式;採購肉品則可以考慮動物福利;甚至食物供應鏈本身是否公平、透明,也可以成為考量因素。
公共採購也關心農民
這裡尤其值得注意的是「供應鏈公平」。
公共採購傳統所講的公平,多半是投標廠商之間的公平競爭;新的食物採購思維則進一步問:公共部門大量購買食物之後,食物供應鏈中的生產者是否也能獲得合理報酬?
這與近年歐盟改善農民在食物供應鏈中議價地位的政策方向相互呼應。2026年的相關歐盟農業市場規則改革,也進一步處理農民與買方間的透明、公平交易以及反映生產成本的價格機制。
因此,公共食物採購逐漸從單純的「政府買東西」,轉變成一種食物政策工具:公共經費不只供應學童、病人或老人一餐飯,也可能創造穩定市場,支持農民及永續生產。
有機受到肯定,但還沒有強制比例
歐洲有機農業界對這項草案表示歡迎,原因之一就是「有機生產」第一次如此明確地進入一般公共採購法律架構。IFOAM Organics Europe認為,公共機構穩定購買有機食品,可以創造市場需求,改善有機農民的經濟可行性,也有助於建立較具韌性的地方與區域食物供應鏈。
但草案並沒有規定學校、醫院必須採購多少比例的有機食品。事實上,歐洲有機農業團體原先主張得更積極,包括公共食堂應有最低有機採購標準;IFOAM過去參與的倡議甚至提出公共食堂至少20%有機食品等主張。這些是民間政策倡議,並不是目前PPA草案的法定比例。
IFOAM因此一方面歡迎新法,另一方面也認為草案仍不夠積極:永續的環境與社會條件並沒有建立逐步成為強制標準的明確途徑,而且BPQR仍存在相當大的例外空間。
「在地」不只是距離
另一個對我國很有啟發性的地方,是歐盟採取的是比較細緻的方式,例如考慮新鮮、季節性、生產方式及供應鏈組織,來間接規定「優先購買本地食品」。
這使「支持地方農業」從一句口號變成比較精細的制度設計問題:政府真正希望支持的究竟是「距離近」,還是當季、新鮮、低環境負荷、可追溯、短供應鏈,以及能使農民合理受益的生產與交易方式?
歐盟草案對我國的啟示
國內近年討論學校午餐,經常集中於國產食材、可追溯食材、食品安全、營養、有機或友善農產品,以及採購價格。然而歐盟這次改革提出了一個更大的問題:
政府每年既然必須花費龐大公共經費購買食物,能不能利用這股購買力,同時改善健康、農業、環境與食物供應鏈?
對我國而言,至少有幾項課題值得繼續討論。
首先是價格與公共價值的關係。學校午餐不能無視成本,但採購制度如何避免價格考量壓縮營養、品質、永續及農業政策目標?
其次是國產、當季與永續的關係。支持國內農業固然重要,但未來是否可以進一步從單純的產地來源,發展出新鮮、季節、生產方式、環境影響及供應鏈韌性等更完整的採購標準?
第三是過去較少受到注意的供應鏈公平。學校買到了便宜而安全的國產蔬菜,不代表生產農民一定得到合理報酬。公共食物採購是否也應關心農民在供應鏈中的位置與合理報酬,是歐盟新草案帶給我們的新課題。
學校午餐不只是教育與營養政策,還是一項食農政策
如果數量龐大而且穩定的學校午餐需求,能與國內農業生產、季節供應、集貨配送、永續生產及飲食教育結合,學校午餐就不只是「餵飽孩子」,也可能成為連結農業、生產者與下一代的重要公共政策工具。
歐盟這項《公共採購法》目前仍只是立法草案,最終內容還可能在歐洲議會及理事會審議過程中改變。但第53條至少已經提出一個值得注意的新方向:
公共部門買的雖然是一餐飯,採購制度選擇的,卻可能是一整套食農系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