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05.gif (1361 bytes)   台大種子研究室

比種苗被偷更嚴重的事

郭華仁 (台灣大農藝學系教授)

自由時報 2007-03-27 自由廣場 
Taipei Times 選譯
 

原稿:種苗外流問題平議

近來中國仿種黑珍珠蓮霧,種苗外流問題再度浮現,本報今日以整版的篇幅討論,顯然輿論對此一再的議題還沒有共識。

造就我國優質農產品的因素,除了地理環境外,主要是國人在品種的改良與技術的創新。有趣的是,農作物與人種一樣,在台灣都算是移民社會,我國農作物百分之九十五皆為外來種,包括水稻、芒果、蓮霧、番薯在內;這些種源透過國人的智慧加以改良,理當保護國人的智慧財。

農產業的競爭力,除了品種與技術外,成本也是很重要的考慮;我國由於土地與人力成本的居高,因此若干項目早已有農民移往海外生產。不過近年往中國投資,甚或曾有公職身分者攜帶種苗技術到對岸者增加;由於兩國間敵對情勢的關係,此舉或有害本國農業,因此引起大家的憤慨,也是人情之常。

種苗與技術的外移,對我國而言,其可能的傷害主要有二,一是與我國競爭外銷市場,另一是產品回銷國內。對此而言,政府在三年前修正通過的植物品種及種苗法,就是透過智慧財產權的保護,有效地彌補這兩個缺口。不過法律有其極限,之前未能申請品種權的老品種,就不能補申請;這些品種外移,在品種權法不及的情況下,只能透過其他方式,例如對進口條件的設限,給予挽救。

現在科技發達,再嚴厲的規範只能禁止合法的輸出,對於非法挾帶種苗很難加以阻遏。因此就先進的法治國家而言,種苗被偷不是重點,重點在於品種與技術能否不斷地創新,然後能否落實智財權法加以保障。可惜輿論界明察秋毫,卻不見到我國傳統育種能力可能嚴重退縮的危機才是農業的隱憂。

除了蘭花以外,我國植物育種家主力在公部門,特別是農業試驗改良單位。長久以來基層育種家錯非因緣際會,大都默默耕耘,貢獻己力於農業奇蹟而不求知名。然而隨著基因科技的竄升,政府教育與科技政策趨向於尖端科技之餘,未能兼顧傳統農業研究實力的保持,導致人才流失,以及新人的難以遞補;就是現有的育種家,也常因為農民輔導、宣傳的旁務增加,而降低其創新品種的能力。長此以往,優良新品種的推出減緩,其後果較諸品種外移對農業傷害更大。

除了種苗外移,技術外流也一直為人詬病。政府是有義務以恰當的方式來約束公務人員,而不能無所做為;農業學術團體也應正視成員技援中國的行為,提案加以討論,對學術交流與技術輸中作適當的釐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