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BD 與TRIPs兩大國際公約的對立中我國應有的對策
郭華仁•謝銘洋
台灣大學
農藝學系•法律學系教授 原文正式論文(撰稿中)
1999-05-20自由時報自由廣場發表文:
由於我國並未加入生物多樣性公約(Convention on Biological Diversity, CBD),可能衝擊到生技產業,因此行政府院即將提出相關的國家報告書。另一方面我國正努力地調整包括關於智財權的Trade Related Aspects of Intellectual Property Rights, TRIPs的各項法規,俾能趕在年底之前加入世界貿易組織(WTO)。然而本質上CBD與 TRIPs是互相對立的,在制定相關法制時,必須小心應對。
兩大國際公約對立的狀態,比較通俗的講法就是種子戰爭。種子戰爭起因在於西方國家把南方國的作物種源視為人類共同資產而加以集中,而癥結則是這些國家利用南方資源育出新品種,使得南方國家的農民要向北方國種苗公司付出權利金。
在
TRIPs第27.3(b)條文當中,針對植物品種規定簽約國應給予專利或者另訂有效的特別法,來加以維護植物育種家的權利;條文中並指定今年底,應對於本條文進行檢討。就美國的跨國公司而言,當然以廢除27.3(b)條,單獨使用專利法來保護是最上算,因為植物專利法不允許農民免責(自行留種),每年都要向種子公司購買種子;其他種苗公司也不得私自利用專利植物來開發新品種(即無研究免責)。一般已開發國家傾向於拿植物品種保護國際聯盟(UPOV) 1991年公約作為特別法的基準;南方國家則強調可以自行採用適合國情的特別法,比較能接受包含農民、研究免責的UPOV 1978年公約。至於Trips重新檢討後如何定案,則有待於政治場的角力。南方國提出農民權的觀點,認為農民過去到未來所孕育出的地方品種,既然可以讓西方種子公司開發新品種來得到智財權的保障,農民的智慧當然也應受到肯定。而
CBD更認定種源乃屬於國家主權,並非人類所共有;種源利用所產生的利益,應公平合理地讓資源國分享。在CBD的架構下,這幾年國際上對於植物種源權與原住民智識權的規範已逐漸發展出一些具體的意見,包括進行種原蒐集前必須先向資源國請准、蒐集的行動必須符合資源國的規範、種原的商業行為需告知資源國、其利益須與資源國分享、不得向資源國要求權利保護等。這些規範將來若在CBD下以議定書的方式定案,對於非簽約國而言,不啻是中斷了種源獲得的管道,將嚴重打擊植物產業。由於
TRIPs的檢討以及WTO的全面重新談判即將展開,國際論壇對於相關議題的討論可說相當熱烈。在這些國際論壇上,我國大多是缺席的。以目前的政治處境,政府宜推動諸如亞太經合會(APEC)、位於台南的亞蔬中心、台北的亞太糧肥等國際組織,形成國際論壇,推動實質的合作計劃。不過在參與論壇之前,我國在植物育種家權利、基因專利與生物安全性、植物種源權與農民權、原住民智財權、利益均享等議題皆宜預先經由廣泛部門的協商,以期取得共識。在植物智財權上,農委會目前正準備修改種苗法,是否依照
UPOV 1991年公約的精神,仍有待斟酌。就產業界的需求而言,一些主要的觀賞植物如蘭花、切花等的確是國內種苗業者所希望能納入保護的,不過是否要依照歐美國的要求,擴充到所有植物種,則應周延地參詳,必要時的對應方案也應預先準備。將來保護對象大幅度擴張的情況下,最大的困難是我國對於許多植物品種幾乎是毫無管理可言。農委會將種苗產業列為重點,看上的是此產業具有現代商品推陳出新的性格;然而若品種名混亂,產銷制度就無法進入電腦時代,更不用說打入國際市場。國內長期在民間自行引種隨意命名下,登錄制度名存實亡,將來會造成很大的困擾;對於外國品種資料的掌握並不充分,很難防止種苗公司拿國外舊品種來申請權利。因此宜對國內植物品種進行總清查,並且邀請國外專家協助比對。目前有人呼籲建立全球性的栽培品種名錄資料庫,我們建議國內軟體電腦大公司贊助此類資料庫的建立,不但可以提昇公司及我國的國際形象,對國內農業也會有相當大的貢獻。
政府將高科技農業作為標的,植物智財權的推動有其必要;就植物種源而言,我國仍需仰賴國外的資源,因此在種子戰爭的立場上宜走中間路線,不能太偏西方國或倚靠南方國。以本國資源而論,政府對種源外流可說是不設防的。在種源乃國家主權的國際思潮下,我國似乎可以考慮參考外國的經驗,依照
CBD的精神訂出種源提供以及利益分享的辦法。此外植物資源用於西藥開發的潛在商業價值遠比植物本身的產品更高。我國原住民對於植物在藥用上的傳統知識相當豐富,若能據以建立民俗植物學資料庫,或足以讓我國以此項議題進軍CBD國際論壇。國外種源的蒐集在我國是最弱的一環。不過在種源豐富地區,常駐有我國農技團,可以藉此橋樑,秉著利益均享的原則,與種源國協商合作開發種源的商業價值。然而我們還面臨另一個難題:植物分類、調查、獵種以及傳統育種人才的極端缺乏。由於科學行政單位幾乎以發表
SCI文章為唯一的科學成就準則,將研究人力導向尖端科學,基礎學門卻乏人問津。缺乏「多樣性」的科學政策將使得人才培育發生嚴重的失衡,農業生物技術的產值也可能因而化為空中的大餅。誠如林曜松等學者所言,
CBD國家報告書要出爐不難。然而如何藉著報告書的編寫,將國內各界的力量導引到正確的方向,使得國內生態保育以及生物產業皆能得到最大的進展,俾能在種源爭奪戰中獲勝,這是國人應該密切注意的。(部分文字失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