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遺傳資源法草案」座談會 時間:12月6日 (星期二上午) 地點:台北市台灣大學農藝學系112演講室 主辦單位:台灣大學農藝學系 座談會目的: 人類自從發明了農業後,不論遷徙到那裡,播種用的種子就帶到那裡;可說遺傳資源的流通,其來已久。然而近幾十年來,由於生物開發可能獲得相當大的商業利益,包括智慧財產權,因此遺傳資源的取得,逐漸受到國際與各國法規的約束。我國是遺傳資源豐富國,但是農業與生物產業仰賴外來遺傳資源也甚多;因此不但需要立法管理遺傳資源的探勘,以防被外國人任意取用而毫無回饋,同時也應提供本國人士相關的資訊,避免取得他國遺傳資源時,乃至於利用之後,發生不利的情事。 由農委會委託,台大農藝學系郭華仁教授主持的遺傳資源法研擬小組,成員包括四位法學學者,四位生物學學者,以及多位研究生,在過去十個月密集的研擬下,已經擬好學者版的「遺傳資源法草案」初稿。為求更周延起見,特舉辦本座談會,邀請各界針對草案的內容提出批評,以作為修正的參考。
與談人: 法律:施文真教授 (政大) 植物:潘富俊博士 (林試所)、王震哲教授 (師大) 昆蟲:方尚仁博士 (農試所) 微生物:廖啟成副所長 (食科所) 海洋生物:陳天任所長 (海大) 動物/原住民:裴家騏 教授 (屏科大) 動物/生物多樣性:李玲玲教授 (台大) 農業:鄭隨和場長 (桃園區農改場) 保育團體: ….. …………..
討論題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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