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郭華仁 2017 農委會推展友善環境農耕的幾點政策考慮。觀點種子網20170604-2。
http://seed.agron.ntu.edu.tw/publication/article20170604-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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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委會推展友善環境農耕的幾點政策考慮 

 

驗證有機農法在現實面上顯然難以大幅度擴張,因此農委會順應民間對於有機3.0的呼籲,準備以補貼的方式來推展驗證有機農法與友善環境農法。此新方向引起社會上不少的討論,這是很好的現象,因為討論過了一段時間,比較容易浮現共識,有助於政策的改進、執行。

 
陳玠廷先生的鴻文點出或衍生了三個重要問題:如何認定、如何拓展、如何延續友善環境農耕。藉此提出個人的想法。

 
一、認定:由於涉及政府的補貼,因此資格的認定是必然需要的,但是若其認定與有機(第三方)驗證相差無幾,那就無法額外吸引不想被驗證的生產者,而難以達到原來設定的目標。所以必然是採較寬鬆的認定。


友善環境農法在入門上,可以不需要用驗證有機對於水質、重金屬的嚴格規定,只要不超過法令不得進行農業生產的上
即可。而在農法的操作上,底線與驗證有機農業一樣,可以設在不施用化學肥料與農藥。各種農法容有不少的差異,但這底線是大家能夠接受的。


因此,問題就回到,如何確保接受補貼的友善環境操作不會有偷用農藥化肥的情況。


這個問題在第三方驗證當然是透過務農者詳細的紀錄,以及驗證公司的稽核來處理。在友善環境農法上顯然走的是不一樣的路,那就是透過消費者代表與生產者的互動取得信賴基礎(第二方查證/參與式保障),或者仰賴特定團體的公信力取得信心(例如俗綠色保育標章的,屬於第三方查證)。


若要確保生產者不會犯錯的工作,可以讓查證單位自行處理,或者採取產品末端的檢驗,或者用生態指標都可以。重點是在第二方查證上,消費者代表與生產者間的互動較為頻繁,因此即使沒有繁瑣的書面作業,其效果可能不會輸給驗證人員可能一年只到現場一兩次的第三方驗證。


農委會的辦法實施後,會有新興的民間團體找新的生產者來轉型有機,用以申請友善環境農法補貼。這當然是好事,但是難免有良莠不齊的情事發生,如何做好民間團體的把關,其方法是需要妥善研擬。第三方查證的方式特別要小心處理,因為這最可能產生漏洞。

 
二、拓展:這個辦法實施前,已經有民間團體與未驗證有機農民進行契約生產,這部分很可能就是第一批的申請者。因此重點是辦法實施後,能否大幅度增加契約生產。這就需要仰賴「社群支持型農業」的大力推展。不過這在都會區比較容易,鄉村可能較難吧。

 
鄉村地區可以考慮校園午餐。目前校園午餐多是一週一兩餐有機蔬菜,只是聊備一格。理想上是餐餐有機米與蔬菜,但是囿於經費,只能多多益善。


友善環境農法補貼若能考慮鄉間校園午餐,有諸多好處,一來就近取材,達到地產地消的減少碳足跡目標,再者生產者若知道所生產的是提供給家鄉學童,施用農藥的念頭很可能降低不少,而供貨機制只要做好,少了集貨運輸的中介費用,售價也可能較市場購買低廉,有機午餐的供應也就更能普及。然而這需要進一步考慮,作為與農委會對口的第二方查證團體(例如家長會)怎樣去設置。


都會區的校園午餐難以有消費者代表直接與生產者接觸,或許地方政府可以考慮第三方查證的途徑,來達到拓展友善環境耕作與改進學童餐飲的雙贏局面。


三、 延續:作了幾年友善環境耕作,拿了補貼金,等到補貼金沒了又恢復慣行農耕,這當然是有可能。


經過三年的不用農藥化肥,生產與銷售管道逐漸穩定,或許生產者少了補助金,也不會有回去慣行的念頭吧。


不過,為了有效降低這種能性,或許考慮三年期過後,仍然以較低的補貼金來獎勵驗證有機以及友善環境農耕。其效果在歐洲國家的促進驗證有機上是頗有效果的。

 

當然,我們不要忘了,要達到全國有機化,除了正面的鼓勵,也須要針對慣行農法逐漸設限,例如減少各種補貼、強化農藥管理等。針對農業由慣行典範轉移到有機作全面的政策擬訂,以及確實實施,才是延續已經轉型者務農方式最好的策略。

 

 

陳玠廷 2016 有機/友善促進政策的觀察與提問。農傳媒2017-06-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