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郭華仁 2020 有機農業與永續發展目標(SDGS)。台灣環境 No. 179: 31-34。
http://seed.agron.ntu.edu.tw/publication/article2020071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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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機農業與永續發展目標(SDGS)

郭華仁 (台灣大學農藝學系名譽教授

台灣環境 (2020-07/01) No. 179
20200712觀點種子網重編收錄

前言

近代科技讓人類達到文明高峰,而其代價則是燃燒石油帶來的全球暖化。為了消弭經濟發展與環境劣化的衝突,以及國家窮富兩極等的紛歧,因此聯合國於2016年正式啟動十七項永續發展目標(Sustainable Development Goals, SDGs),冀能達到更公平、更和平的願景。這十七項目標的達成需要全球各國全方位的努力,農業部門當然也責無旁貸。

聯合國糧農組織(FAO)鑒於糧食和農業乃為實現整套永續發展目標的關鍵,因此正在推動生態農業,冀以達成。

「生態農業」一詞約於1965年出現,當時強調的是在是農業與環境的交互影響。在1990年代以後,才用來描述多樣化、自給、低投入式的農業系統。現今農業生態學的觀念則由生產擴及到消費,以及自然資源之使用與環境之保護,除了生產模式,還包括建構於公平、正義、關係、彈性、抗爭與永續等的社會運動,企圖尋求生態與社會文化的結合。

其實相對於使用化學肥料、農藥的慣行農業,早在1930年代以後東、西方就陸續出現另類農法的呼籲,例如德語系統的「生物動力農法」、英語系統的「有機農法」、日本的「自然農法」,以及較為近代的「生態有機農法」、「樸門農法」、「再生有機農法」等。各種農法多少有所差異,但不用化學農藥肥料、不用基改生物則是共識。國際有機農業運動聯盟(IFOAM)1972年成立,就用「有機農業」來做為聯盟的名稱,可以說前述的各種農法都可納入「泛有機」農業,而近年來其「有機3.0」的內涵也與FAO的生態農業一樣跳脫農業的範疇,而及於生態、社會、文化。

也就是說,有機農業是個籠統的名詞,最低的標準是不用化學農藥肥料、不用基改生物,在這標準之上,各種農法可能有些對整體環境非常友善,有些就比較差一些,但都有其特定的生產方式。例如自然農法可能強調免耕犁或免有機肥,而生物動力農法則強調特定的有機肥配方、農場生物多樣性、以及自然律動。

聯合國糧農組織的倡議指出生態農業依靠環境與生物多樣性,結合泛有機農法與社區發展,即農業生產憑藉生物多樣性、循環利用、共創分享傳統知識等方式來進行,以達到具有韌性、效率、與加乘作用的產出,並配合循環、團結經濟,期能振興農村、維持文化與飲食傳統以及人與社會的價值。而這些都需要各級政府有效、負責的治理。

 

永續發展的各項目標

以下說明生態有機農業如何而能貢獻於永續發展的各項目標:

目標 1. 消除貧窮:生態有機農業透過多樣化生產,其產出具加乘作用,可以提升農家收入。全球約80%的窮人居住在農村,因此透過生態農業,多樣化產出、減少外部成本、拓展行銷管道等,是最可靠的終結貧窮策略。

目標 2. 終結飢餓,促進永續農業:農人替大家產生糧食,卻有八億人處於挨餓狀態,而化學農藥的長期施用,導致土壤劣化,威脅到農業的持續經營。農業的革新需要在恢復土壤健康的情況下生產糧食,不但可以讓自給式農家得以溫飽,也能夠讓全世界人類永無糧食匱乏之虞。

目標 3. 確保健康,促進福祉:聯合國權委員會在2017年的報告文中列出科學證據,確認了農藥不利健康,有害生態系,認為現在全球需要轉型到更安全的予更健康的糧農生產方式。食物營養是健康的基礎,近代農業用化肥提升產量,每公克食物的營養成分卻較過去不平衡,這些都需要農業的轉型到有機生產來克服。

目標 4. 確保高品質教育,提倡終身學習:農業的轉型除了農家的努力,消費者的支持更不可或缺,高品質的、終身的食農教育需要在生態有機農業上面加強,普遍實施。

目標 5. 實現性別平等,並賦予婦女權力:全球的糧食半數由婦女生產,然而許多地區的鄉村婦女,其受重視程度卻遠為不足。農業與鄉村政策需要改進,讓鄉村婦女擁有更多的決策力,以及更能接觸到生態有機農業。

目標 6. 確保乾淨的水與衛生:農業生產需要乾淨的水,才能產出安全的食物,但是工業用水不但限縮農業用水,還常把汙染的水放給農業使用。然而農業用的化肥與農藥也是污染水源的重要元凶,不良的農法也讓土壤劣化,保水能力降低,造成可用水的浪費。

目標 7. 確保可負擔的與永續的能源:化石能源不但釋放溫室氣體,也有用完之時;現行農業太過仰賴石油能源,無法永續。在農業部門發展基於綠色、循環能源的生態農業,乃是農業永續經營的必要措施。

目標 8. 促進尊嚴勞動和經濟成長:過去經濟成長也帶來勞動者的不公平待遇,不少地區的農工也一樣。在我國則是農業面臨缺工問題,部分農工,如農藥代噴業承受農藥相當大的危害。透過生態農業的倡議,促進地方經濟,提供安全的生態農業操作,可讓年輕人有意願留鄉務農,達到永續的經濟成長。

目標 9. 促進產業創新和基礎設施:生態有機農業不是回到前科學時期的農業,而是在維護生態循環的原則下需要創新技術來進行,而其成功也要仰賴社會各方面的基礎建設,包括循環、團結經濟等。

目標 10. 降低國內及國家間不平等:我國農家所得是非農家所得的八成,而農家所得中務農所得平均只占二成,顯示國內農業經營所得偏低,影響務農意願;農地取得的公平性也應留意。在國際上現行貿易體制讓務農者的勞力,無法公平地得到應有的收入,利潤都被外國公司獲取。這些都需要各級政府有效、負責的治理,強化生態農業的實施來解決。

目標 11. 維持包容安全韌性及永續的城市與社區:城市是文明的重心,但人口擁擠、空氣汙染、維持經費高等缺失越發嚴重。生態農業政策可以做到讓鄉村成為合宜的居住、工作環境,來分散國境內居所。

目標 12. 確保永續消費及生產模式:全球農業使用過多外部資源,所生產的糧食浪費掉三分之ㄧ,需要透過生態農業的倡議加強循環生產,減少汙染,也需要教育消費者永續消費的生活方式,包括當季當地新鮮多樣食材等。

目標 13. 因應氣候變遷及其影響:全球暖化氣候變遷是達到永續發展目標的最大危機。全球溫室氣體整體釋放量之中,農業部門的排出二氧化碳、氧化亞氮與甲烷就占四分之一,其中畜牧業達五成以上,農作物產業約三成多。轉型到生態、再生農業,不但可減少溫室氣體的排放,更能夠將空氣中二氧化碳 封存於土中有積碳,是對應成功的關鍵。(圖1)

圖1,SDGs目標 13. 因應氣候變遷及其影響。

目標 14. 保育及永續利用海洋資源:漁類提供30億人20%的動物蛋白質,然而近海漁獲量越來低,原因之一在於作物與畜牧現行的生產方式排放過的的養分,造成近海的優養化所致。生態有機農業是保育及永續利用海洋資源重要的手段。

目標 15. 確保陸地生態系統的永續管理使用:陸地提供人類與眾多生物的居所,確保陸地生態系統的永續使用為第一要務。現今耕地土壤流失、劣化,以及涵蓋八成陸地生物多樣性的森林也砍伐嚴重。生態有機農業透過土壤的再生、森林資源的永續管理如有機野採等,可以在持續進行生產的同時,也維護陸地生態系統。

目標 16. 建構公平和平且包容的社會:現今屠殺、人口販賣、童工、非法農工等等反人權的事件仍出現於不少地區,要終止這些行為,需要在所有階層建立有效的、負責的且包容的制度,並供有效的司法管道。擴充生態農業及於這些地區,可望終結飢餓,有助於和平與穩定。

目標 17. 活化永續發展全球夥伴關係:前16項發展目標的達有有賴於政府、私部門與公民社會者間的合作,在地方、國家、國際舞台上都要以人類福祉與地球永續為中心,以共同的價值、原則、遠景來推動,這包括生態有機農業。

 

我國有機農業的現狀

我國在2018年立法通過《有機農業促進法》,本法立法宗旨在於:「為維護水土資源、生態環境、生物多樣性、動物福祉與消費者權益,促進農業友善環境及資源永續利用」,而將有機農業定義為:「基於生態平衡及養分循環原理,不施用化學肥料及化學農藥,不使用基因改造生物及其產品,進行農作、森林、水產、畜牧等農產品生產之農業」。這點出有機農業的共同標準,即拒用化學農藥與肥料,以及基改產品。也可以說,該法中的有機農業一詞及於生態、自然、再生等農法,即泛有機農法。

法條進一步規範「有機農產品」的內涵,各類有機農業操作依法遵循驗證基準,且經過驗證合格者,其農產品才能冠以「有機」的名號公開出售。就算採用最嚴格的、對環境最友善的有機農法生產,若未經過驗證,還是不能用有機的名義販賣。

這樣的規範有其必要,主要是因為在一般商店,有機產品若未經驗證,若賣場蓄意欺瞞,拿非有機生產的產品來冒充,會打擊消費者的信心,而讓有機農業的推展嚴重受阻。

不過基於各種原因,不少泛有機農耕者不願意接受驗證,但憑自己理念與良心進生產。這樣的產品雖然無法冠上有機銷售,但只要讓消費者有足夠的信心,仍然是有其市場。消費者的信心來源除了驗證有機的「第三方驗證」外,還有「第一方心證」、「第二方查證」、與「第三方查證」等方式。

第一方心證指的是透過農夫市集、親朋、媒體,與親自接觸農夫、農場的體驗,而取得信心;第二方查證指的是消費者團體、社群透過與泛有機生產者商量產銷模式,並透過類契約方式,並由團體、社群的農務代表進行生產端是否依照約定進行生產的查證;第三方查證則是具公信力的團體進行生產端的查證,替泛有機生產者背書書。

我國在2015年驗證有機農耕面積才6,450公頃,僅占全國耕地面積的1%。農委會在2018年推出獎勵辦法,獎勵、補助驗證有機農耕,以及經過「友善環境耕作推廣團體」查驗的非驗證泛有機農耕,來進行無化學農藥肥料的耕作。到了20204月,驗證有機農耕面積已達9,776公頃,而友善環境耕作面積也有4,411公頃。(圖2-4)

不過在盤點《有機農業促進法》的施政績效時,不宜只注重面積、農家等數據,而是應該著眼於本法的宗旨,著手於聯合國永續發展十七項目標,分別制定評估指標,透國逐年的檢討,調整有機農業施政,期以讓農業部門真正貢獻於永續發展目標的達成。


圖2,驗證有機農作耕地面積占耕地總面積百分比的演進。

 


圖3,我國各類農作驗證有機耕地面積的演進。

 


圖4,我國各類農作驗證有機農戶數的演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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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7-12增補:


圖5,生態有機農業與永續發展目標的關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