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郭華仁 2020 有機與自然之辯。 觀點種子網20201018。
http://seed.agron.ntu.edu.tw/publication/article2020101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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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機與自然之辯

 

昨日分享自然農法的紅柿,我加了一個詞,泛有機,引發不少的討論。爭論的焦點在於自然農法與驗證有機兩個概念,某臉友認為自然農法不如驗證有機,不應用泛有機的名詞來混淆。

這樣的迷思應該是常見的,因此試用長文來加以解構。

其實從1930年代以來陸續就有賢人提倡各類友善環境農法,如歐陸的生物動力農法、英美的有機農法、日本的自然農法、澳洲的樸門農法,最近還有生態農法、再生農法、KKF農法等,不一而足。

國內有個現象,各類農法的勵行者常認為自己的農法很好,免不了會有時會隨口說其他農法較差,特別是從1997年開始,有機驗證成為法律名詞後,有驗證與無驗證者互相瞧不起的事情更為常見。

有鑑於此,我與友人在2011年舉辦論壇,邀請各農法的倡議者說明自家農法的精髓,用意就在取得相互的理解,大家兄弟登山各自努力,共同邁向健康生活,因此曾戲稱為華山論劍。

隨後我參與有機立法,在力爭下,終於把有機農業與有機農產品分別加以定義,主要的理由就是有機農法不等同有機驗證。

理由很簡單,國際有機農業運動聯盟(IFOAM)在1972年成立時,就是涵蓋當時各種農法,如生物動力、自然農法等,而聯盟的名稱就用有機農業這個詞來做代表,這些全都可算是有機農業。

當越來越多消費者認同有機農業,帶動有機販賣業者入場,不久卻發現業者容或有欺瞞的行為。IFOAM認為這樣的趨勢若不想辦法遏止,消費者喪失信心,會讓運動的推展無法前進。

解決之道就是透過第三方驗證,來維繫消費者的信心,而驗證單位的驗證能力,另由認證單位來考核,各類友善環境農法都需要經過第三方驗證,才得用「有機農產品」的名義販售,沒有經過驗證就號稱有機是違法的。(圖一)


圖一,所列出的各種農法都是友善環境的農法,在IFOAM的架構下都可稱為有機,所以都可視為泛有機農法。這些農法只有通過第三方驗證者,才能夠用有機的名義販售;未經驗證,可用其他自訂的名義。

這樣的設計就在1990年陸續在各國透過立法來實施,我國則是於1997年在《農產品生產驗證管理法》中以簡單的條文行之,後來移到2018年《有機農業促進法》中加以詳細規範。

不過全球有機農業的推展相當緩慢,在2017年全球驗證有機才佔總耕地面積的1.4%,雖然仍有國家進程較為快速者,如奧地利的24%、義大利的15.4%。

有鑑於此,IFOAM倡議有機3.0,主張透過消費者的參與查證來取得信心,在驗證有機之外,另闢管道加速農業的轉型。

以務農為生計,重點之一在如何把農產品送到消費者手上。各類友善環境農法的產品如何讓消費者有信心,進而購買,當然是農友最為關心的事。

如何爭取消費者的信心,可能各農家會有不同的考量,因此我在第三方驗證之外,提出了第一方心證、第二方查證、第三方查證等管道(詳圖二的說明)。農家可以選擇其中之一,但也不只限於一種管道,重點是如何讓消費者相信。


圖二,第三方驗證:消費者到有機商店或者設置有機專櫃的超市購買,一定要認清有機驗證標章。除了看標章,也要檢查原料來源的標示,盡量購買使用國產有機原料的有機加工食品。 第一方心證:第一方農家憑自己的良心做泛有機生產,消費者需要透過各種方式來取得信心,如透過可靠者介紹、到市集認識生產者、直接到農場參觀等。 第二方查證:一群消費者透過代表的查證,確認某農場的操作符合自己所要求的,這就是參與式查證。 第三方查證:第三方機構沒有取得驗證的資格,無法替農家驗證有機,但因為具有公信力,只要消費者相信。也就可以採購。

所以我們可以看到,自然農法、生物動力農法的施行者或許沒有,但也可能有參與第三方驗證者,這已足以說明為何「有機農業」與「有機農產品」是不同的。

但對消費者而言,這樣的區分不見得容易理解,所以我才主張避免直接用有機,而是以「泛有機」來代表各類友善環境的農法。

至於沒驗證的與有驗證的,那個比較好,這樣的問題是沒有肯定的答案的,因為採用什麼農法是一回事,有沒有驗證是另外一回事。

不過驗證的規範的確是友善環境的低標,只要沒有採用被禁止的農法或資材,基本上就可以,至於如何達到生態平衡、循環利用,就缺乏準則來要求,有沒有達較高的標準,光從有機驗證標章是看不出來的。(新的再生有機驗證是另外一回事,本文暫時不談)

實際操作上,泛有機農法中,的確是有高有低的,從只是不採禁用資材,到勵行生態平衡、循環利用,可說不一而足。

就有機農業的目標而言,當然是程度越高越好,不過因為各種原因,各農家會依照自己的條件、想法而在這有機光譜中選擇自己要的操作方式。

例如,規模大的有機農場,有可能採用低標的方式較為方便,但我們也不宜就貶低較大面積的泛有機農法。理由是務農的人越來越少,若要滿足多數消費者採用,規模生產是無法避免的。

同樣的,消費者認知、喜好的光譜也很長,有些只相信驗證的,以些只相信自己看到的,各有各的選擇。

因此,生產者與消費者透過各種方式,各取所需,皆大歡喜,豈不妙哉,真的不需要為了爭論高低長短,而傷了和氣。

當然就推動有機農業而言,最終目標就是全面採用最符合有機精神的農法,然而這是過程,而非一蹴可幾,因此先求有再求好是必要的。

這就好像有人說有機食材太貴,很多人買不起;但這並非是不推有機的藉口,經濟情況稍好的人先養成購買有機的習慣,讓更多農家願意轉型,等到種泛有機的人越來越多,有機/友善產品價格自然會下降,有機/友善食材當然會更加普及。

願大家攜手往前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