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郭華仁 2022 歐盟的「異質性有機種苗」。觀點種子網20220422。
http://seed.agron.ntu.edu.tw/publication/article2022042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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歐盟的「異質性有機種苗」


歐洲致力於異質性有機種苗的平台 Seed For All 出版小冊子,說明何謂異質性有機種苗,其使用的範圍,如何描述這些種苗,如何生產這些材料,其品質的標準為何,包裝與標示的規定為何,如何註冊、經手等。 

對抗氣候變遷的方式很多,提高作物多樣性是其中之一(例如:https://www.facebook.com/warren.kuo.5/posts/10158313040396008),作物多樣性包括作物種類的多樣性,以及品種多樣性。

早年歐盟對於植物種苗品種的商業規範相當嚴格,必須要符合可「區別性、一致性、穩定性」,登錄有案的品種,而且並須經過檢定才可以販賣;若是農作物品種還需要符合另一個標準:具栽培與使用價值的「進步性」。

而在有機規範中,除了前述的規定,還明定有機種苗親本的來源:一年生作物種苗的親本必須以有機方法栽培至少一個世代以上,多年生作物種苗的親本則必須以有機方法栽培達兩個生長季以上。

隨著觀念的改變,嚴格的品種限定就顯現問題,這是因為農業生物多樣性逐漸受到重視,農民保種的風氣日勝,具有若干優點的老品種就再度興起。由於這些地方品種在一致性與穩定性方面無法達到官方標準,因此其種苗的產銷就有所困難。

針對講求遺傳多樣性的趨勢,因此歐盟修訂法規,在2008年提出「保育品種Conservation variety」的項目,各國得自行放寬一致性、穩定性的認定,特定的地方品種也可以列入國家名單,並且能上市。不過保育品種只能在其來源地採種,且僅於其起源地上市,而其種子仍需接受驗證。

十年後,歐盟進一步在新的有機規章(2018)針對有機種子,增納了「異質性有機材料organic heterogeneous materialOHM」,在符合規範的情況下,允許均質性不足的播種材料,雖然不能視為品種,但仍可以生產、販賣、播種(第十三條)。這讓演化族群以及演化植物育種得到發展的動力。https://eur-lex.europa.eu/legal-content/en/ALL/?uri=CELEX:32018R0848

該規章對OHM下有定義(文字略加變通)1.具有共同的外表型特徵;2.外表型與遺傳型具高歧異度,其特徵由群體來衡量,而非某些特徵;3.並不合乎歐盟對於品種權所定義的品種,或若干品種所合成。

因此OHM的品種不可以申請品種權,因為品種內每一株可能長得都略有不同,但總是具有若干相同的特性;而且依規定需要在有機的環境下生產出來。

有好幾種方式可以生產出OHM的品種,例如種植若干親本,相互授粉,所得種子混合播種,在自然狀態下反覆種植、生長、繁殖、採種。

若種苗業者有OHM種苗,可以向歐盟相關單位通告,以便加入清單有利於銷售。通告時需附上詳細資料,包括:

  1. 外表特性(莖、葉、花..)與農藝特性(產量、抗性)在品種內單株間的相同與差異。

  2. 親本,以及選種、繁殖的方法。

  3. 選種、繁種的年份與地區,以及相關土壤、氣候條件。

  4. 業者所販賣OHM種苗,無須通過種子品質驗證(一致性、穩定性、可利用性),但仍應符合品質的要求,發芽率需要標是在包裝外面。

詳細資料來源可下載自:https://www.seeds4all.eu/seed-legislation/eu-organic-legislation-post-20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