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郭華仁 2025 AROES:整合生態、再生、有機農業的新驗證方向 。觀點種子網20250804。
https://seed.agron.ntu.edu.tw/publication/article2025080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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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ROES:整合生態、再生、有機農業的新驗證方向

 

前言

國際有機農業運動聯盟(IFOAMOrganics International)成立於1972年,目的是建立統一、組織化的聲音來推動有機理念,並跨越國界分享原則、經驗與最佳實作。其發起人在英美兩國都在提倡有機農業,而來自瑞士、瑞典的代表則奉行BD農法,法國則是Nature et Progrès的人。顯然IFOAM目標是把當時尚屬新興的小眾運動組織起來,變成有全球影響力的永續農業模式,組織雖然掛上有機,其實只要宗旨相近,都歡迎加入,不論英語系統的有機農法、德語系統的BD農法,法國的生物農法、乃至日本的自然農法等,都是攜手合作並進的夥伴,因此我用「泛有機」來做為通稱。

有機驗證及其侷限

推動之初,施行農家與消費者數目不多,因此買者很容易透過參訪農場取得信心。當推展有成,希望夠採用有機食材的人越來越多,許多人無法親臨泛有機農場,都是向附近有機商店購買。但有些商店會把非有機產品當作有機出售,涉嫌欺詐。IFOAM認為若不處理,消費者容易喪失信心,那就很難推動有機農業,因此在1990年代研發第三方驗證,此方式得到各國政府的認可,紛紛立法施行,驗證機構若能取得認證機構(政府指派)的同意,才具有向泛有機農家驗證的資格;通過驗證的農家,其產品才能夠貼有機標誌,用有機農產品的名義銷售。泛有機農家若未經過驗證,其產品就不能稱為有機,只能用其他名稱,透過較為小眾的管道(第一方心證、第二方查證、第三方查證)出售。

由於泛有機農場各家的操作同異不一,有機驗證準則難以涵蓋全部,因此只能納入大家較為相同的農法,導致一般的印象認為有機驗證主要就是不要用化學肥料與農藥,而對於有機農業定義中的生態循環、生物多樣性等就有所不及。再加上有機農業的全球推動相當緩慢,因此IFOAM2013年提出「有機 3.0」的內涵與遠景,希望能提升有機農業理念,以及增加有機耕作比例

再生農法於2014年提出,其內涵乃是在有機農法之外,再強調覆蓋作物與免()耕犁,其後民間版的再生有機驗證涵蓋土壤健康、動物福利、與社會公平三方面,其驗證範圍已超過傳統的有機驗證。目前全球再生有機驗證的耕地面積約700萬公頃,比起有機驗證的約一億公頃仍有相當大的差距。

另一方面,不論是聯合國的糧農組織(FAO)或政府間氣候變遷專門委員會(IPCC),近年來都強調以生態農業來推動糧食系統邁向永續、韌性與正義,以及對付氣候變遷。各種生態農法包括間作、輪作、作物多樣化、有機資材、堆肥、綠肥、保育耕作、生物防治、棲地保育與生態調節、農林間作、林牧系統、農牧綜合經營、覆蓋作物、沿等高線種植等,的確照顧到生態循環、生物多樣性等有機原則,這些農法,其實在「泛有機」農場或多或少都有在進行,只不過多數沒有列入有機驗證準則之內。

生態農業強調知識共創、在地自主、多樣性與公平性,與工業農業體系的標準化與驗證制度初衷相異。但在實務推動中,生態農業也逐漸需要驗證或類似的認證機制,例如雖然生態農業強調地方特色,但若沒有明確標示與認可,則難以進入公平貿易、有機、生態友善等可賣出較好價格的大通路。再者,許多大型企業在 ESG 採購中需要「有據可查」的永續來源,否則無法列入碳盤查與報告。

此外,許多農產品可能聲稱友善土地、自然耕作、無毒無農藥等,卻未必真正符合生態農業的核心原則,若要擴大生態農業的面積,有必要提出可行的驗證制度,來保障消費者、企業與政策制定者,確定該農法是否具生態貢獻,而非僅是包裝行銷。否者,只能仰賴第一方心證、第二方查證、第三方查證等小眾銷路。

有鑑於此,國際再生農業組織(Regenerative International)正在構思一套新的驗證機制,稱為AROES (Agroecological, Regenerative, and Organic Ecosystem Services)。目前還在研發階段,但從其網站及這兩篇文章已能夠看出大概:

1.          https://regenerationinternational.org/2025/04/27/launching-certification-to-the-regeneration-international-standard

2.          https://regenerationinternational.org/2024/12/15/aroes-agroecological-regenerative-and-organic-ecosystem-services/

AROES是以既有的有機驗證為基礎,整合再生、生態農業的原則與標準,來擴充其功能與覆蓋範圍,包括:1. 農民除了農產品獲利,還可因提供如碳吸存、水源涵養、生物多樣性等生態系統服務而獲得補償;2.強調氣候調節、土壤與社區再生,朝向積極恢復生態系統,而非僅「減少損害」。

當然一開始無法直接取代全球多數已運行數十年的有機法規與驗證制度,不過若機制建構完善,可視為驗證的進階版,對原有有機農民的貢獻額外附加生態價值。

現行有機、再生驗證與AROES的差異

兩者的差異可以用下面的表列來呈現,其中有機驗證為一般的敘述,再生有機者為私人的ROC驗證,AROES則仍在研擬中:

面向

 有機農業驗證

再生農業驗證

AROES 驗證

主要目的

保障消費者健康,防止化學物質殘留

強化土壤健康、動物福利與農工公平

農業對生態系統所帶來的實質貢獻

標準基礎

依據國家或國際有機法規

在有機基礎上增加再生農法、社會責任等標準

在有機農法之上整合生態系統服務成效指標與地方知識

驗證流程

第三方機構依技術規範審查耕作與投入物使用

第三方審查,分金銀銅三級

社群參與+數據紀錄+區塊鏈+智慧合約;強調結果導向

經濟誘因

產品溢價銷售 ,由消費者支付高價支持

產品加值銷售、品牌背書,仍依賴市場溢價

合碳市場、生態補償、ESG 資金等多元支付來源

  

AROES可能的驗證方式與經濟誘因

AROES 並不只是驗證農產品是否符合技術規範,還要確認農場是否提供了具體可量化的生態系統效益,如:增加生物多樣性、提高土壤有機質、碳封存、改善水循環與涵養能力、提升性別平等與勞動公平等。為了防止漂綠,AROES禁止若干操作,包括有機驗證所不允許的項目。再者,也會採納參與式保障系統(PGS)來針對眾多小農。

AROES的研擬目標是不採用冗長法規或繁瑣術語,會設計簡短、清楚、易懂的標準文件,特別是納入原則與準則,引導農民選擇最恰當的操作,並依照「結果」調整實務,強調建構可信又務實的監測、報告、確認機制,由檢驗員執行簡易量測,使用先進工具如LiDAR (光學雷達)協助測量樹冠、地表變化等,並許使用代替指標來降低成本(例如土壤有機質可以表示土壤健康與碳吸存的程度、植物種類/鳥叫聲可以表示生物多樣性)

批評有機驗證的若干理由之一就是農家要支付驗證費用,增加生產成本(在我國目前政府補助約九成),若在現行有機驗證上,若還要多出生態成效與貢獻指標,非得有經濟上的誘因,否者願意者恐怕不會太多。因此AROES可能會設計以支付生態系統服務來支付農家,而經費來源可能是政府或者企業。

政府可以用「生態給付」、「環境友善農業補助」等名義,直接補貼接受AROES驗證農家,或者將生態價值量化,透過農業保險、災損補助、或水源保育計畫等方式給付接受AROES驗證農家,作為農民收入保障的延伸。此外,政府也可以設置氣候基金、環境基金以取得經費來源。

企業界會購買碳權來達到淨零碳排,因此AROES可以透過農業碳封存(如改善土壤碳儲量、增加植被覆蓋)來產生可驗證的碳吸存量,轉化為碳權,在自願性碳市場中販售。或者資助符合 AROES 驗證的農場,建立「碳足跡透明」或「自然正效益」供應鏈,來達成 ESG (環境、社會、治理)目標,也可以出資支持生態農法,來建立品牌綠色形象。再者企業也可以透過基金會,提供資金作為示範農場的補償與轉型資源。

結語

AROES具有前瞻與遠景,它整合了有機、有生態與再生的核心,並主張把生態服務價值變成可交易的資產,在理念上可補強現行有機驗證的不足之處,尤其在氣候調節、生物多樣性、社會公平等方面的要求。然而,目前尚未具備可替代現行有機標準的成熟條件,是否能取代現行有機驗證,需要待其標準制度化、審核體系落地,以及市場與法律系統逐步接納之後才能評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