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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郭華仁 2013 農業生物多樣性與農業永續經營。台大種子研究室http://seed.agron.ntu.edu.tw/publication/201305.pdf
 
農業生物多樣性與農業永續經營
郭華仁 (國立台灣大學農藝學系) 2013-05-18    回目錄

 

 

六、生物多樣性與農業永續經營

在化學農業興起之後,早在早在1930年代前後。東西兩方世界都出現具前瞻性眼光的賢者,他們倡言石油農業的弊病,並點出有機農法的真諦。例如根據奧地利Rudolf Steiner 1924年農業演講而創立的生物動態性農業(Bio-Dynamic Agriculture),視農場為一獨立系統,應盡量減少外來物質的投入。除了認為應尊重及善用農場各類生物之外,也強調非生物物質的影響,可說是有機農法的濫觴。英國Sir Albert Howard在1940年出版《農業聖典》一書,倡導土壤健康以及腐殖質在農業的重要性。在日本則有岡田茂吉(1935)與福岡正信(1937)倡導「自然農法」。

雖然賢者早在世界戰爭前就看出有機農業的必要性,然而終戰之後卻未能逐漸取代慣行農法,化肥農藥的使用反而蓬勃發展,與化工大企業的推動有關。硝酸鹽與有機磷劑乃是戰爭的重要物資,前者是火藥的原料,後者則可以提供為神經性化學武器。終戰之後化工公司為了消化龐大的庫存,使用對象就由軍方轉向農業部門。在其強力的推廣銷售下,當時各國農業政策又皆以提高作物產量、供應戰後糧食短缺現象為主軸,終於導致化學農業的普及。

化學農業雖然在短期間提高作物生產力,然而其後遺症常被忽視,一直要等到約《寂靜的春天》在1962年出版後,農藥對野生生物與人體健康的影響才逐漸為大眾瞭解。社會開始重視環境保育議題,有機農法強調尊重自然及環境保育的原則再度受到關注,有機農業運動才又復甦。到了70與80年代,肥料分子與農藥的大量出現於水域、土壤流失劣化嚴重、食品硝酸鹽與農藥殘留過多等負面影響的報告開始增加,而第一次石油危機又讓慣行農業仰賴外部能源的缺點浮現,因此化學農業可能造成人類無法永續經營的論點逐漸抬頭,永續農業的概念因而受到重視。

根據美國農藝學會對永續農業所下的定義是:永續農業是一種農業系統,長期行之,可以增進資源以及環境品質,以作為農業之所依據;可以提供人類糧食以及纖維之所需,並且在經濟上為可行,而能增進農民以及整體社會生活的品質。美國國會在1990年所通過的農業法案(Farm Bill)則認為永續農業是一種動植物生產操作的整合系統,依地區的不同而有所差別,長期行之可1.)提供人類糧食與纖維之所需;2.)對非再生資源與農場資源作最有效的利用,而且能適當地整合自然的生物循環以及生物防治;3.)在經濟可行之下持續農業生產;以及4.)增進農民以及整體社會生活的品質。此後美國許多大學都開始設置永續農業相關課程與研究中心。

歐洲在法國農協(Nature et Progreès)的推動下,於1972年成立國際有機農業運動聯盟(International Federation of Organic Agriculture Movements,IFOAM),目前已經集合了116個國家超過750個團體,為促進有機農業而努力。在政策上,從1992年以後,歐盟共同農業政策的法規由鼓勵生產逐漸轉變為環境補貼,要求各會員國針對農業多功能性的維護加強立法;其中有機農業補貼即為其中的方式之一。在教育方面德國、奧地利、芬蘭等國大學都設有農業生態、有機農業等方面的專門學系甚至於研究所。

國際有機農業運動聯盟揭櫫了有機農業四大原則:健康(health)、生態(ecology)、公平(fairness)、謹慎(care)。就中「健康」原則指的是有機農業應維護並增進土壤、植物、人類以及地球之間的健康。健康不僅是沒有疾病,也代表著生理、心理、社會,以及生態上維持良好的狀態。免疫力、恢復力、再生力三者是健康的特徵。無論是在耕種、加工、分配,或是在消費上來施行有機農業,皆可以支持與加強生態系與生物體的健康,包括從最小的土壤生物到人類。有機農業特別能生產高品質、高營養的食品,有助於預防保健、增進幸福。有鑑於此,有機農業不應使用有害健康的肥料、殺蟲劑、動物藥劑、與食品添加劑等物質。

生態原則指的是有機農業乃是基於生態系統及其循環,其操作需要仰賴、學習、以及維護生態循環的生產體系。本原則將生態系統視為有機農業的根源,說明生產是建立在生態的運行與循環上。透過特定生產環境的生態系可以達到良好的營養狀況以及健康狀態;例如就作物而言就是有生命的土壤,對動物而言就是農場生態系;對魚類和海洋生物來說就是水中環境。有機耕種、牧場,以及野系統應符合自然界的生態平衡與循環。這些循環雖具普遍性,但在運作上則應因地制宜。有機管理一定要隨著地區條件、生態、文化以及規模加以調整。施行回收再使用,配上物質與能源的有效管理,來減少物資的投入,以維持並增進環境品質以及資源的保育。有機農業應設計耕種系統、建立棲息地並維持農業上的多元,以達到生態平衡。從事生產、加工、交易,或消費有機產品者有義務保護且維持公共環境的利益,包括地景、氣候、棲地、生物多樣性、空氣與水等。

謹慎原則是指有機農業的運作需要採取預警的以及負責的態度,來保護環境與今生來世人類的建康與福祉。有機農業是一個有生命、動態的系統,對內外的需求以及條件皆需加以回應。從事有機農業能增強效率並提高生產力,但不應在可能危害健康以及福祉的情況下進行。因此,新科技必須經過評估,現有的方法也應重新檢視。考量到目前對生態系統以及農業在認知上的不足,必須以謹慎的態度來對待。本原則指出有機農業不論在管理、發展以及科技的選擇上,重要的關鍵在於預警和負責。儘管在確保有機農業的健康、安全,以及生態健全上,皆仰賴科學,然而僅有科學知識是不夠的。實作經驗、累積的智慧,以及傳統知識都經過時間的驗證,能提供有效的解決方法。有機農業應採用適當的科技,屏除無法預測的科技如基因工程。科技的選擇與決定應透過公開與參與的過程,反映出所有可能受影響之相關者的價值與需求。

此三原則乃是針對農業生產體系的內涵加以建構有機生產的操作準則。然而,農業的層面除了生產以外,還包括生活、經濟、社會與政治的領域,因此有機四原則還包括「公平」。

公平原則指出有機農業的運作需要建立各種關係,以確保各類環境與生命機會的公平。公平的特點在於所有人類以及人與其他生物都應該平等、尊重與公正地照顧這個共享的世界。有機農業相關者在每個層面,包括農民、工人、加工者、分配者、交易者,以及消費者之間的各層面與各部門,皆應依本原則履行人際關係,以確保公平。有機農業應提供每個人優質的人生,提升食物自主,和消除貧窮。其主要目標在於生產足夠且高品質的食物以及其他產品。本原則堅持應該依據動物的生理、天生行為以及其健康來提供生活條件與生存機會。用於生產消費的自然與環境資源應以符合社會上以及生態上公平的方式來管理,並且應能讓未來世代使用。公平原則要求生產、分配、交易系統應該開放且平等,並且注意到環境和社會的實際成本。本原則實際上也呼應生物多樣性公約中一再強調的「公平合理」分享使用遺傳資源所得利益的精神。

農業生態學(Agroecology)乃是近代農業歷經綠色革命、基因革命後遺症,而產生糧食缺乏危機之後,逐漸發展出來,由生產到消費,用以平衡自然資源之使用與環境之保護,兼顧糧食生產、經濟可行以及社會正義,以期達到長期永續經營的新領域。農業生態學發展的初期只要是強調農業系統中的生態過程,專注於使用生態學概念與原理來設計永續的農業生產系統。後來能夠跳說自然科領域,引入社會學門的觀念以及方法,用以進一步探討無法自外於政治、社會、文化等的複雜農業問題。近十年來這方面的研究更加熱烈,農業生態學已演變成關注多面向、更為寬廣的農業、食品、社會、經濟與政治等跨領域的學門,其目標乃是如何解決飢餓、貧窮鄉村、永續發展等全球糧食不足與食品主權的嚴苛課題。因此農業生態學除了有機農業、生態農法等另類生產模式之外,還會是建構於公平、正義、關係、彈性、抗爭與永續等的社會運動,企圖尋求生態與社會文化的結合。

相對於慣行農業,基於生物多樣性的永續農業是農業思想典範的大轉移。慣行農業乃是奠基於「機械論Mechanism」、「化約論Reductionism」科學哲學觀,認為自然系統是可瞭解的、可預期的、可量化的、可化約的、可操控的、以及四海皆凖的。化學農業透過此等哲學基礎上的科學研究,雖然提高作物產量,但是將生態、社會、美感等不易量化的外部成本切割於研究的標的之外,卻已導致諸多後遺症。基因改造作物更是化約論的極致,把農業問題簡化到一個基因,而其應用的結果,環境與健康的風險已經浮現。反之,生態農業、有機農業等則是強調「有機體論Organism」與「整體論Holism」,也就是說,農業研究與農業政策要納入過去被忽略的事項,例如仿效生物多樣性與生態原則研發作物生產與管理制度、對此新生產制度進行經濟分析時納入外部成本、新生產制度應針對小農與各農村的特殊需求提出多元化解決方法,而非單一手段、農業政策應著眼於小農,而非大企業的扶持等。換言之,農業的永續經營需要奠基在生物多樣性的體現。

 

七、結語

農業是文明的基石。農業養活更多的人,然而更多的人反過來需要更多的農業來支撐。在這樣的循環下,農業發展若不考慮環境承載力的侷限,就可能因環境的破壞而讓農業無法繼續經營。文明因農業的過度開發而毀滅的殷不少,諸如蘇美文明、雅美文明等都是顯著的案例。人類文明若還要有明天,需要將生物多樣性及其背後所蘊含形而上的思想提升其位階,並且在政治、經濟、社會與農業生產上加以體現。唯有維護地球的健康,以及豐富的農業系生物多樣性,農業乃至於人類文明才得永續經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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