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業生物多樣性的意涵
回農業生物多樣性網
農業生物多樣性範圍及於農業生態系,包括栽培的與野生的動植物以及微生物在遺傳上、物種上、以及生態系上的所有組成份;可分成農業環境生物多樣性、作物物種多樣性、以及作物品種
(基因)
多樣性等三個面向。
農業環境生物多樣性
傳統農業的生產力略差,不過就農地生態系而言,基本上仍然維持相對可觀的生物多樣性,包括土壤中的微生物、蚯蚓、以及地上的各種動物、雜草等,可說是較可持久經營的系統。近代農藥化肥的使用,對於農業棲地生物多樣性的破壞很大。目前所推廣的自然農法、生態農村、生物動態農法、永久農業、有機農業,以及改良自現代農法的低投入農業等,或通稱為另類農法,乃是學習傳統小農農法的方式為基礎而加以修改,此等方法強調恢復健康的土壤,增加土攘有機質,長期施行後應該會有效地提升生物多樣性。
作物物種多樣性
傳統農耕技術經過相當長期的演化,雖然對於自然生態系統有所改變,基本上農業仍是穩定、小型而多樣、以及具有韌性的,是可永續經營,而且可自給自足的。在市場經濟上,大農制通常講求生產成本的降低,其資金的投入大,作物種類少。這種方式會使得市場經濟容易影響的小農的收入,對小農相當不利。
作物品種
(基因)
多樣性
統農業生產體系由於農民長期的經營,可以孕育出適合當地各種特殊環境的多樣基因型。以稻為例,依照水的供應、栽培的方式、以及各式的食物需求,東南亞地區過去發展出相當多的稻品種。近代農業藉著灌溉水、化學肥料等新科技的投入,原本相當歧異多樣的農地環境因而單純化,栽培因環境而失敗的風險大減,因此降低對於品種多樣性的要求。然而品種數的減少,會增加環境的風險,因此農民維持多元化的品種,是永續農業的基礎。
詳見
農業生物多樣性與農業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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