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郭華仁 2017 再生式農業如何定義。觀點種子網20170214。
http://seed.agron.ntu.edu.tw/publication/article2017021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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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生式農業如何定義

這幾年在網路上「再生式農業」的討論算是相當活耀,用 regenerative agriculture請教辜老師,回應出約有125,000條結果。維基的開示是:「再生式農業是有機農法下的特定分項」,其操作與一般的有機農業差不多,都不可使用化學肥料與農藥,但特別注重土壤的健康,或者是對不健康土壤的復育,以及土壤的碳 封存。

根據維基,再生式農業強調維持土壤有機質高含量、將耕犁減到最低、提高生物多樣性、輪作、覆蓋作物、綠肥、堆肥、覆土物等。不過目前的有機農法,特別是注重商業生產者,前述的要點可能沒有能夠完備的操作。

從上世紀初以來,諸多有機先賢常就有類似的概念,實際上早在1970Robert Rodale 就已經創造「再生式有機農業」一詞,用來表達他對於有機農業的概念,那就是模仿生態系統受到干擾時的自然再生方式。近年來Rodale有機研究所大力研發推展再生式有機農法,強調其碳 封存的價值。

維基條文認為,就樸門農法的觀點,再生農場經營一久,生物的生產與生態的結構會越來越複雜,其產量會持續增加而外部投入會降低。

目前在眾多的討論、介紹再生式農業的文章中,經常發現會偏重某一層面,而沒能描繪出其全貌,因此再生式農業確實需要一個完整的、現代的定義。創辦Terra Genesis InternationalEthan Roland最近提出他的構想,值得參考。他本身專長於永續農業、樸門農法與生態社會企業。

根據Ethan Roland綜合各家所提,再生式農業乃是農林牧生產原則與操作的系統,此系統可以增加生物多樣性、肥沃土壤、改善水分循環、以及促進生態服務。

再生式農業的目的在於將碳封存於土壤與地上生質量,用以逆轉大氣碳的全球性累積,同時又能增加產量、提昇對不穩定氣候的韌性、以及改善農村社區的健康與活力。

本系統的創建乃得力於幾十年來全球在有機農法、生態農業、整體性管理、農林間作、與樸門農法等方面學理與應用科學的研發成果。

四個原則引導再生式農業的操作,適用於不同的氣候與地區:

1.    不斷地改善整個農業生態系統,包括土壤、水與生物多樣性;

2.    針對特定環境要設定特定操作以及整體性的決定,以顯示個別農場的要素;

3.    在所有的利益相關者之間確保並且發展出公正的與交互的關係;

4.    個人、農場與社區都要持續成長演進,俾能發揮其固有的潛能。

由這四原則,特別是研究的最詳盡的第一原則,衍生出多樣的操作方式。可以不斷地改善整個農業生態系統的,如有機一年生栽培、多年生作物、免耕犂農法、水產養殖、整體性管理放牧、整合性動物生產、牧草栽培、林牧生產、農林生產、生物碳、堆肥液、堆肥等,將來還需依其他原則整合各項操作。

就上述的定義,Ethan Roland認為只是起點,他希望大家能夠繼續相互討論、改進,冀能改變氣候變遷的趨勢,讓這個地球得以再生。

圖: 再生式農業的範疇與內容(部分改自Terra Genesis International)

 

參考:

https://medium.com/@ethansoloviev/regenerative-agriculture-redefined-1e998d591ee6

http://www.terra-genesis.com/  (Terra Genesis International)

https://en.wikipedia.org/wiki/Regenerative_agriculture

https://www.facebook.com/warren.kuo.5/posts/10152422234641008

https://www.facebook.com/warren.kuo.5/posts/101530936093560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