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食藥署公布基改食品的審議名單約20多個案件,除了黃豆、玉米、油菜、棉花等四大基改作物外,還有馬鈴薯E12與木瓜PRSV YK
CP16-0-1各一件,這兩件值得進一步瞭解。上篇已談過美國的基改馬鈴薯,這裡再說這件國人開發的基改木瓜。
木瓜為重要熱帶水果,原產墨西哥,但在2014年印度(133,360公頃)、奈及利亞(94,200公頃)兩國的栽培面積已占全球之半(圖左),墨西哥僅3.5%,我國才2,295公頃,佔0.56%,居全球第24。中國面積為4,952公頃(1.2%),美國僅607公頃(0.15%)。
【基改木瓜的國際情況】
美國的木瓜大都在夏威夷種植,作為外銷,國內市場則主要自墨西哥進口。其實在1985年代夏威夷木瓜栽培曾高達2,650公頃,後來因為輪點病的關係導致木瓜植株大量得病,種植面積逐漸萎縮,1996年剩下1,835公頃。這年推出抗輪點病基改品系55-1,企圖挽回頹勢。
不過由於國外對基改木瓜接受度不高,栽培面積還是一路下滑。美國先後核准了三項基改木瓜,其他兩項只能在美國上市,這個55-1則也可以在加拿大與日本作為食用。
其實55-1木瓜向日本叩關很久,但一直無法通過審查,日本政府堅持了十年,到2011年才核准上市,但設下嚴格的標示辦法,每一粒都要標示(圖右),因此據說消費者購買的意願也不高。夏威夷出口木瓜主要還是銷到加拿大,在加拿大基品是不用標示的,消費者不會知道吃的是基改木瓜。
中國的華南農業大學也做出抗輪點病基改木瓜’華農一號’,並於2006年通過核准在廣東種植,僅限於中國境內作為食用。由於中國市場上的木瓜大約九成是基改的,看起來,中國是全球基改木瓜最大生產基地。不過該國雖然號稱有全球最嚴格的基改標示規定,市場上的木瓜卻都沒有標示。因此在中國想吃到非基改木瓜,需要購買確定是我國外銷過去的。
總之,目前基改木瓜主要產地在中國,其次是夏威夷。中國是最重要的基改木瓜消費國,其次是加拿大,日本應該不多。整體而言,基改品系發展20年來,在全球木瓜產業上僅佔1.4%,算是份量很低,也沒有看到有怎樣的逺景。
【我國基改木瓜】
木瓜田間有多種毒素病,其中輪點病是我國栽培最可怕的。輪點病是由有翅蚜蟲傳播,因此瓜農大都採用網室栽培,杜絕蚜蟲進入,以防止輪點病的發生。
雖然網室有其成本,但木瓜除了病害,還有蚜蟲、赤圓介殼蟲、赤葉蟎、螺旋粉蝨、非洲大蝸牛等蟲害,因此網室仍有其需要。
中興大學葉錫東教授從1988年開始研發可抵抗輪點病病毒的基改木瓜,1996年向農委會申請田間試驗,但是過了幾年發現另一種原來次要的畸葉嵌紋病毒也開始危害木瓜,因此第一代基改木瓜宣告失利。
研發者只好另起爐灶,繼續做出可抗兩種毒素病的基改木瓜,並進行田間評估試驗。不過農委會於2015年公告其田間評估試驗未能通過,而引起葉教授的不滿。
雖然基改木瓜迄今未能在國內合法種植上市,但是在2003年趙永清立委與環境品質文教基金會指出,基改木瓜已經違法上市。衛生署藥檢局在8月底、9月初及10月初,分別在7個縣市抽驗70件市售木瓜,其中有7件木瓜檢出基因改造成分。因此農委會加強基改木瓜種苗管理,總算沒有嚴重擴散。
不過為何有農民偷種,後來也沒看到調查結果,大概就不了了之。倒是有兩家種苗因被查獲認定販售基改木瓜苗,而被罰鍰100萬元。
基改木瓜偷種事件也引起一些問題。我國木瓜種子外銷量大,但基改汙染事件後,外國買主要求業者開立非基改證明,這在2003年之後我基改檢測體制尚未建構時,曾經造成很大的困擾。
此外,雖然農委會有在監控基改木瓜,但一旦被偷種,就很難根絕。在2011年日本就在沖繩發現2010年自我國進口的木瓜種苗混雜有若干基改個體,已種植者其植株被銷毀,未種植的種子被回收。
無獨有偶地,泰國也在2003年發生類似的偷種事件,使得木瓜產品的外銷歐洲受創極深。
那麼,我國合適種基改木瓜嗎?這個答案其實很清楚,不適合。
首先,輪點病已經不是問題,因為已經使用網室解決。就算不用網室,台大園藝學系張龍生教授與種苗改良繁殖場已經用傳統育種育成水平式抗毒素病品系,可以抵抗多種毒素病,也不怕病毒的突變,基本上就不需用到基改品種了。
再則,未開放前的少量偷種已經造成基因汙染,至今尚未能完全清除。將來允許種植基改木瓜,汙染的程度更不堪設想,會嚴重影響到消費者的選擇權,以及木瓜種子與鮮食木瓜的外銷。不要忘了我國木瓜出口八九成都是到基改木瓜充斥的中國(包括香港),若我們也改種基改,這個利基就沒了。
那麼,可以靠基改種子賺外匯嗎?目前種基改木瓜的就是夏威夷與中國。夏威夷大概自家品種就已飽和了,因此中國是個市場。過去聽說中國有在偷種台灣的(非法)基改種子,不過目前中國有了自己的品種,這條路大概也很艱辛吧?
有人認為,既然國內大概不會種,那麼這次向食藥署申請PRSV YK
CP16-0-1基改木瓜的食用許可,是不是可能將來在海外種植,準備回銷台灣呢?
其實我國木瓜市場主要是國內自產,少量的進口也是來自越南、菲律賓的冷凍木瓜,中國木瓜應該是還不准進口吧。所以這個申請案的意義在哪裡,就相當費解了。真要打國際市場,應該到目標國家申請吧。
【關於基改木瓜的審核】
回到基改木瓜的食品安全審核上。根據上下游的報導,葉教授表示他的木瓜「評估十年,都沒有蛋白毒性與過敏性疑慮」,因此食藥署沒有不予通過的理由。
但是根據《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基因改造是指透過遺傳工程,做出來生物「表現具外源基因特性,或自身特定基因無法表現」,因此食藥署的審核當然不只限定在特定蛋白質而已。食品法典(Codex)關於基改審查的規定,所要檢視的基因產品,除了蛋白質,還包括未轉譯的RNA。
由於PRSV YK
CP16-0-1基改木瓜牽涉到RNA的基因沉默技術,近年的研究指出此技術存在不少健康上的風險(參考基改馬鈴薯篇),因此呼籲食藥署對此要特別留意,先制定相關的審核基準,然後才來進行實質審查。
【後語】
研究基改科技的學者經常埋怨反對者,認為反對者反科學、不理性,卻不自知這是很嚴重、非理性的謾罵。
首先,許多認為基改作物所產生的問題,其實都有不少期刊論文加以探討,而其結果果真支持基改作物有風險的說法。網路時代這些論文都可以很容易找到,不去認真檢視,就對亂掛反對者帽子,真的是很不妥。
其次,基因改造科技在微生物的運用也很廣,但反對的聲音不大,主要是基改微生物都在密閉空間使用,比較沒有汙染的困擾。但是基改作物的全球反對聲浪那麼高,除了使用的開放空間面積大以外,其實還包括除草劑使用過度造成環境汙染以及人體健康疑慮、以及第三世界小農受苦等社會、經濟、環境上的諸多問題。
這都是實際發生的事情,來自阿根廷的教宗方濟各就相當了解,而清楚地記載在他的第二道通諭中。反對者提出這樣千真萬切的事實來加以反對基改作物的種植,有甚麼不妥嗎?
科學研究,以及科學研究結果的利用,是兩個很不同的概念。這個社會鼓勵科學,不表示會同意每種科技的應用,這是非常清楚的。
政府需要發展基礎科學以及應用科學,但是在發展應用科學的時候,需要預先評估其應用的可行性以及可能產生的各方面風險。
在基改作物上,農委會曾經強調不進行食用作物的基改研發,這應該就是已經做過評估功課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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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件值得深思的基改食品審查案(上): 馬鈴薯
http://seed.agron.ntu.edu.tw/publication/article2017061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