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
相對於慣行農業,有機農業、生態農業、與再生農業先後出現,都是希望能匡正慣行農業的缺失。不過有時候生態農業與再生農業的倡議者會有取而代之的「派別觀點」。其實這是把有機農業簡化成驗證有機了,忽略了有機農業的健康、生態、公平、謹慎等四原則。
此等派別觀點不局限於生態與再生,例如生機互動農法、自然農法、樸門農法等,或許也會如此。我把前述各種農法通稱為「泛有機」,就是希望能消彌那樣的誤解或者說法。
有機、生態、與再生的確有所差別,我就曾介紹過『有機農業、生態農業、再生農業』三者的異同的文章:http://seed.agron.ntu.edu.tw/publication/article20210301.html
不過成立Holmbeck EcoConsult顧問公司的Paul Holmbeck寫到,這三者有互惠、合作與競爭的關係,其實是親密的夥伴,有必要釐清在哪裡存在互惠、共同原則和目的,以及在哪裡存在衝突和競爭,大家就可以團結起來,更往前走。
以下擇譯Holmbeck的觀點:有機、生態、與再生辯證的反思:https://paulholmbeck.com/reflections-from-debates-on-regenerative-organic-agroecology/
「再生」這個名詞很具吸引力,可以引發農民對農場技術的興趣。但是如同「永續農業」,再生農業也被扭曲了。
食農轉型的反對者借用了「再生」這個名詞,農藥和食品企業利用「再生」這一定義多端的術語,進行小改變,透過漂綠而想被認為是再生的好人。
此外,小顧問公司也會藉「再生」來經營,透過分析、炒作再生,作為解決氣候和生物多樣性災難的「新三贏解決方案」,銷售給政策制定者和慣行農業及食品企業。
在慣行農業內加入再生的做法是好消息,但會有危險,就是為政者與慣行農業部門可能會以再生為名,作出小改變來取得名聲,卻能維持慣行的大體上作法,也會讓研究人員、為政者和非營利組織在沒有轉型的情況下,轉而占用「再生」的名義來取代生態、有機農業。
真正的再生農民和行動者、生態農業運動者,以及有機農業運動者可視為天然夥伴和盟友。再生原則是有機的核心。各類再生農業的定義中,其原則也並未超出國際公認的有機原則,以及全球生態農業的原則和要素。
有機農業常被簡化成禁止使用化學農藥、肥料和基改生物的驗證農業,實則有機農業也接受生態、再生農業的原則。儘管如此,再生農業的著重土壤健康、減碳排、人際關係、社區和領導力、(動物福利)等,還是有機農業可以學習之處(雖然有機3.0的理念已經跟進了)。
解決三者的糾葛,其方法是不要單純講「再生農業」、「生態農業」,而是採用更為精確的「再生有機農業」或「再生和生態農業」來將再生的理想特性和有機或農業生態學的明確原則及成功做法結合起來。
再生國際的國際主任Andre Leu表示,使用健康、生態、公平和謹慎的有機四原則,可以區分出再生與實則為退化的假再生,以避免過去「永續農業」被利用、漂綠的覆轍。
企業的操控、炒作「再生」令人憤怒,但我們不需生氣,而是要行動起來。最好的防禦就是進攻。我們必須加強我們的組織工作,將有機和農業生態學定位於新的政策、研究、媒體、農場社區和市場。我們必須加強與我們的農民合作,不斷改進有機和生態農業的操作,使之更為再生。
那為什麼還要有機呢?相較於再生、生態農業,有機農業已建立了一個全球性的標準檢查和認證基礎設施,為消費者提供真正的保證,並保護生產者的利益和生計。因此最好的作法是改進有機農業的驗證標準與作法。
例如,為了讓小農更能負擔得起驗證,已創造出更便捷的參與式保證系統(PGS)等非第三方有機驗證。不過,有機驗證還需要在氣候、土壤、公平性和生物多樣性方面提高標準。
而對於基以地區性市場的生態農業、再生農業而言,也可以藉著有機農業在全球各地已建構出的基礎,包括學習、銷售平台等,來加以壯大。
https://www.organicwithoutboundaries.bio/2024/08/22/reflections-from-debates-on-regenerative-organic-agroecolog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