輪作制度(Crop Rotation)

在一區農地上,某段時間之內栽作物的種類,以及不同作物在時間上與空間上的配置方式,稱為作物栽培制度(Cropping System)。作物栽培制度包括連作、輪作、間作...等。

一年內同一區農田種植一種以上的作物,稱為複作(Multiple Cropping)

同一田地每年都種植同一作物,稱為連作(Mono-cropping, Monoculture)。同一田地選擇若干種類的作物,輪流種植,稱為輪作(Crop Rotation)。在相同的農地上,以及相同的生長期內種植兩種以上的作物,稱為間作(Intercropping)。我國由於氣候適宜,在平地一整年任何時期都找得到合適種植的作物,在農業生產全盛期,同一田一年要種好幾次作物,複作指數頗高。因為季節的關係,有些作物適合冷涼季節,有些宜種於暖季,因此一年當中都是不同作物輪流種植,是典型的輪作。溫帶地區一年生長期較短,早期經常一年只種一種作物,但若干農作物(如三種)每年輪著種,也是屬於輪作。一直到近代,因為化學肥料與農藥的出現,許多地區才改為連作,如美國的玉米帶只種玉米,年復一年,是不健康的農業經營型態。

輪灌制度:

八田技師所創的輪灌制度是烏山頭水利系統相當重要的軟體工程。由於濁水溪與烏山頭水庫所提供的水無法一次灌溉全部15萬公頃的農田,為了讓全部農民都有水可用,因此設計出獨特的三年輪灌制度(即所謂的「三年輪作給水法」)。首先把15萬公頃農地分成三大區,然後各大區再分成150公頃的小區,小區再各分三分為50公頃,依次每三年灌溉一年。下圖八田技師所創的輪灌方式,分三區每區三年輪灌兩次,一次是水稻栽培期,另一次是甘蔗栽培初期。水稻栽培的期間第一區是第2年的6~10月,第二區是第1年的6~10月,第三區是第3年的6~10月。甘蔗栽培期間長約14個月,僅在初期給水,給水期間第一區是第3年的11月到下一輪第一年的5月,第二區是第2年的11月到第3年的5月,第三區是第1年的11月到第2年的5月。甘蔗與水稻之間則栽培不需灌水,僅靠雨水的甘藷雜作或者綠肥。

斎藤一夫(編) 1972 台湾の農業 v.2。アジア経済硏究所,東京都, p. 244

 

當然隨著農地的落點,有不一樣的灌溉方式,而隨著時代的演進,作物生產制度的變遷,灌溉方式也隨之改變,使得雲嘉南地區演進成為作物栽培制度相當繁複多樣的農業區。以下是若干例子。

三年輪灌只是為了離水圳較遠的農田所設。近大圳的農田每年都可以得到灌溉水,因此一年可以種兩次水稻,一期稻與二期稻之間還可以種一季短期的夏季裡作,如越瓜或綠肥;二期稻與一期稻之間可種生長期略長的冬季理作,包括小麥、、亞麻、菸草、蕎麥、豌豆、蠶豆、甘藍、馬鈴薯、玉蔥、番茄與其他葉菜類作物等;一年四作,複作指數高可達4.0

嘉南地區灌水充足時的作物生產制度

若要種甘藷,因為需要更長的生長期,因此需要使用「糊子栽培法」。所謂糊子栽培法是指當期水稻抽穗但未成熟前,趁土壤水分減少到呈現漿糊狀時,在水稻旁再播種另一作物;若種的是甘藷,就稱為「糊子甘藷」,若種的是甘蔗,就稱為「糊子甘蔗」。等到水稻收穫後,甘藷或甘蔗苗已經長了一段時間。這是早期我國農民所創的,以空間換取時間的技術。。

當農田離大圳較遠,每兩年才輪灌一次時,則實行第一年兩季稻作,第二年種甘蔗的生產─方式。然而甘蔗生長期需要16個月,因此第一年二期稻收穫前,約9月時就需行糊子栽培。不過等水稻收割後,蔗苗生長有限,這時候又可以在每行幼蔗旁邊種一行冬季間作的蔬菜或雜作。連同量期稻作之中的短期夏季裡作,量年一共種了五種作物,複作指數仍高達2.5。

在灌溉系統末端的農田,每三年才輪灌一次時,則是第一年種兩期水稻,第二年種甘蔗,第三年則種雜糧。不過也可以列下來的兩年種兩次甘蔗,第二年的甘蔗採用「糊子甘蔗」栽培法來延長生長期,而第三年甘蔗則採用「宿根甘蔗」栽培法來縮短生長期。所謂「宿根栽培(ratoon cropping)」是指甘蔗採收時不連根拔起,而是在接近地表的莖部切割採收,留下基部讓節上的芽發芽生長成另一稈甘蔗。由於本身已有完整根系因此只要12個月即可採收。這樣三年七次作物,複作指數仍高達2.3。

 

以下是嘉南水利會所繪製的若干輪灌制度:

三年種兩次水稻,一次甘蔗與兩次雜作,水稻全程灌水,甘蔗間歇灌水

三年種兩次甘蔗(新植與宿根)一次雜作,僅甘蔗間歇灌水

三年種三次水稻三次雜作

水分充足時三年種六次水稻三次雜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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