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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有機農業促進法:簡介與修法前各方意見

翻譯:台大日文系學生 周均穎
2008-06-10

 

 

 

有機農業促進法:簡介

所謂有機農業,意即基本上不使用化學肥料與農業、不使用基因重組技術的農業。不使用農業與化學肥料,便能盡量減低對環境的負荷,增進自然的循環功能,此外,也能保全生物的多樣性。消費者對於有機農業的需求相當高,2004年度農林水產省所進行的調查之中,日後也想要購買有機農產品的人數超過四成;若包含設有「只要可以了解其特徵」、「只要價格低廉」等條件的人,則約有八成的人回答想要購買有機農產品。1999年實施的「促進導入高持續性農業生產方式之相關法律」(持續農業法),就是以企圖確保與環境高度調和的持續性農業生產方式為目的,透過全力推行堆肥沃土、減少使用化學肥料•化學農藥等,以有機農業的普及與擴大作為目標。

此外,本國有基於「農林物資之規格化與品質標示之公正化相關法律」(JAS法)的「有機JAS」,訂有有機農產品的標示規定與檢查認證制度。在有機食品的檢查認證制度,證明了符合嚴格生產基準所生產的有機食品,只有生產被有機JAS認定,才能賦予有機JAS的標示。然而,由於技術尚未完全確立等原因,實際上對有機農業的投入仍有所不足。因此,以促進與普及有機農業為目的的「促進有機農業之相關法律」(有機農業促進法)在200612月訂定並實行,這是由超黨派的「有機農業促進議員聯盟」所制定的法律。

有機農業促進法的目的,是促進減低對環境負荷的農業生產方式。其中最大的特徵是,不僅限於根據JAS法,而將對象的範疇擴大。該法案在已訂定之目的與定義等基礎之上,以確保農業持續發展及與環境和諧共處的農業生產作為目標,因而制定了以下的基本理念。1) 增進農業的自然循環機能與減低農業生產所造成的環境負擔、2) 使消費者更容易取得有機農產品、3) 促進有機農業從事者與有關人員、消費者之間的合作、4) 尊重農業從事者的自主性。此外,亦廣泛訂定了下列事項。例如,中央政府與地方政府的職責、農林水產大臣所制定的基本方針、制定適用於各都道府縣的推行計畫、對有機農業從事者的支援對策、促進技術開發、增進消費者的理解與關心、增進有機農業從事者與消費者之間的相互理解、實行中央及地方政府進行的調查、反映有機農業從事者的意見等項目。

20074月,根據該法案內容制定了「促進有機農業的基本方針」(基本方針),目的是在中央與地方政府的合作之下推動有機農業。在基本方針之中,將重點擺在以下條件的充實強化︰推行農業從事者可以積極致力的有機農業,以2007年度起的大約五年內作為實施的對象。並且,為使農業從事者易於推行有機農業,充實了有機農業相關技術體系的確立與普及等支援對策,以及促進其積極的有效利用。此外,隨著建立起有機農業生產者•農業團體與流通•銷售業者、消費者之間的橋樑,以及為了使消費者更容易取得有機農產品,而進行的農產品生產、流通、銷售等消費相關資訊的傳播,也推進了有機農產品的公正標示。其他也正在推行飲食教育、當地產銷、農業體驗學習、都市農村交流等活動。

進而,為促進與普及有機農業,訂有2011年度前必須達成的目標。1) 確立有機農業的相關技術體系、2) 在全都道府縣配置普及指導員、3) 擴大消費者的理解比例達50%以上、4) 在全都道府縣制定推進計畫。另一方面,在對於有機農業從事者的支援政策上,也目標進行下列各種對策。1) 充實共同使用的機械與設施、2)生態農者 (Eco Farmer) 的檢定、3) 對於新從事有機農業的人進行貸款等支援、4) 在有機農產品的流通與銷售面上進行支援、5) 與非營利組織(NPO)合作等。

出處:http://eco.goo.ne.jp/word/life/S00276_kaisetsu.html


「有機農業政策論壇」之報告 200627

 27日在JA大樓舉行了作為3月全國集會之前置準備的「有機農業政策論壇」,目的是為了整理關於有機農業促進法的諸多論點。

在「有機農業政策論壇」中,以整理關於有機農業法的對策與論點為中心,今井登志樹針對目前為止的有機農業推進法動向、中島紀一針對有機農業促進法的期待與主張、赤城節子針對修訂後的JAS法之解說及JAS法之問題點進行解說。

今井登志樹(IFOAM JAPAN)由有機農業推進議員聯盟(以下,議聯)的成立以至於今後有機農業促進法(以下,促進法)的動向進行解說。針對去年7月有機農業學會所提出的促進法試行方案,議聯在去年11月完成了促進法要旨(草案)。對於要旨(草案),指出了有機農業學會、有機農業研究會、IFOAM JAPAN等所提供的意見。

關於法案要旨草案,不應將有機農業矮化為僅是提供安全食品的特殊農業,而應該認識其多元價值,並提出使其明文化的要求。今井也指出內文中並無提及關於生物多樣性的敘述以及對社會的貢獻等問題點;也提出在基本理念上應該更加深入敘述等意見。

中島紀一(茨城大學農學部)指出,法案制定過程中應當更加反映國民的意見,而現在正是我們提出建言的時候。配合會場的眾多見解,在議論不充分之時,我們應當要積極地將有機農業的主旨及遠景讓社會大眾知曉,中島在論壇中也確立了其重要性。

赤城節子(兵庫縣有機農業研究會)提出下列見解。現行的JAS法與修訂後的JAS法兩者,依然有許多缺陷,僅在有機農業的規範上更加嚴厲,而有機農業的發展只靠JAS法是不可行的。

會場之中也有以下的看法。由於也有利用JAS制度而成功的案例,應當發揮其長處,但是唯有與促進法並行才能取得平衡。此外也有應當針對制度上的不妥之處進行公開與改善的議論。

出處:http://3gatu.net/jp/2006/02/20062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