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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學中的種子 郭華仁 1991/2 種苗通訊(8):13 & (9):13-14 種子是植物繁殖後代的精巧設計,種子科學雖然在近二十年進步才較明顯,然而人類對其傳宗接代的作用,卻認識極早,直可追溯到農耕始源期。在長期的文化歷史中,種子的各項特質已經溶入各色人等的日常語言,例如將相本無種為是;罵無膽的人嬲種,可說是粗俗的很。英文的seminar指的是學術討論會,從字義來說,乃源於拉丁文的種子(semen),類似於seminarium(育苗床),引申為培養智識之場所。 不讓佚名的文字家專美,文學家也以不朽的詩篇或小說來禮贊種子 -- 文明之母,最高明的見於莎士比亞的悲劇名著馬克白。在此劇本中,對於人類背叛良知,為了奪取權勢而犯罪的前後心理轉折刻畫極為精彩。馬克白身為將軍,功高震主,勝戰返國時,巫婆告知他將成為國王,而後因妻子慫恿而弒君。當巫婆預言時,馬克白的同事班軻也在場,巫婆卜他雖不能為王,後代卻可世襲君權。莎翁寫到班軻向巫婆請求,也預卜他的將來時,並不直接明說,而是發揮文學家對世事的洞識:
在這裡莎士比亞實際上已接觸到發芽試驗最精髓的層次了。目前科技雖已十分進步,我們卻仍無法研判一粒種子的死活,也就是說給一批發芽率85%的種子,你無法事先告訴我那15粒是死的,除非進行發芽試驗;然而試驗後種子已長成幼苗,因此不能算是預知。單粒電導度法本來號稱可以預判,現在看起來也是行不通的。除非技術上有更大的突破,否則還得依賴巫婆來告訴我們,播種之後那粒種子將發芽,那一粒已死掉,就好像她們在替馬克白、班軻算命一樣。 一批種子中,能發芽的就是活的,未能發芽的卻不見得是死的,也可能只是休眠罷了。對植物而言,休眠的特性使得種子在土中不會在同時期內發芽,因此即使環境劇變使得已發芽的幼苗全軍覆滅,仍有不死的種子保存族群於泥土。然而對種苗商而言,休眠卻是頭痛的問題。休眠的原因不少,有所謂硬實種子,及將熟時發芽不成問題,種子乾燥後卻不透水,形成休眠性,必需傷破種皮,才能發芽;豆科、錦葵科...等有之,榕樹及荷花種子也是屬於這類。 根據中國筆記,話說唐朝人文茂與鄰女晁采相戀,寄詩以表情意,晁采回贈蓮子,文茂播之,能花開並蒂;女母認為吉兆,替兩人完婚,而成一段佳話。女母是真的以蓮子能成佳藕(偶)而允婚事,還是看上文茂的功名而推順水舟,是很難說,不過荷花種子的種皮若未經處理,埋在土中數百年也不發;日本學者曾在中國東北普蘭店挖出四百年前的蓮子,割傷種皮後還百分之百萌芽。因此就憑文茂身懷解除種子休眠的知識,能贏得美眷也並不為過,您說是嗎? 種子休眠對農人並非百害而無一益,適度的休眠有時還是需要的,有陸游詩句為證: 愁看場上禾生耳。嘉禾怎麼生耳呢?根據朝野僉載的注釋: 秋甲子雨,禾頭生耳,言穀生芽也;套用現代的術語,就是穗上發芽。成熟種子若無休眠性,吊在穗上,吸了水會逐漸發芽。休眠與易脫粒常是野生品種的特性,不利農民的採收及播種。因此在留種的過程常無意中被農民淘汰;成熟期遇雨不及採收,則有生耳之虞。若不講求科學的育種及採種技術,這樣的損失是無法避免的,難怪古人陸游要對著麥場百愁莫展,只能寫詩以舒鬱氣了。 種子脫粒性對其傳宗接代而言是很重要的,完全不脫粒在自然狀態下就很難長出幼苗。最極端的例子是玉米,若無人類的播種,在田裡很難自生,即使發芽,也會因數百株苗擠成一團而無法生存。不過除了脫粒外,種子還得能散播,若聚在母親的腳邊,也是無法獨立、茁壯的。幼苗長在母株底下害處很多,不能吸收充足的陽光為最,因此許多種子具有察覺母株影響力的本能,來決定萌芽的時機。 白天陽光中紅光的成份較多,遠紅光較少;紅光刺激種子發芽,而遠紅光卻有相反的作用。葉片吸收紅光,遠紅光則可以穿透。濃密的樹蔭下,種子常不發芽,就是遠紅光太盛所致;除非脫離綠葉的掩蓋,種子才會破土而出。南投詩人向陽所寫的十行詩『種籽』,藉著成熟種子四方散播的意象,前段描寫衝脫舊桎開創新局的抱負,後半訴說弱水三千只取一瓢的心境;在舒緩的韻律中,把豪情與適性的雙重性格,巧妙地融在完美的詩篇中,令人百頌不厭。拒絕綠葉掩護一句,更直陳種子科學中的重點,說是與莎翁前後輝映也不為過。 種子散播的方式很多,有科學專書討論這個題目,不過文學上也有若干典故可以說的。話說除了藉用風力、水力或者藉自己之力彈送外,種子也可能依靠各種動物來傳播,包括哺乳類、爬虫類、甚至於蝙蝠、螞蟻等皆有例子。亞馬遜流域河旁植物的枝條常垂入水中,魚咬果實,種子就隨魚糞排到上游,完成了傳播。看來孟子不曾到過巴西,否則就不會說緣木求魚不可得之這句話了。 詩人秦觀有佳句: 夢魂思汝鳥工往/ 世故著人羊負來。第一句很清楚,用白話文來寫: 夢中想著/ 我的靈魂披著鳥翅/ 飛向你。第二句較難解,除非知道羊負來的典故。依博物志的記載,胡中有人驅羊入蜀,胡枲子多刺,黏綴羊毛,遂至中國,故名羊帶來。胡枲子就是枲耳(Xanthium spp.),或稱蒼耳,果實多刺,可以黏在牛羊毛上,藉以傳播。因此秦觀是在說不論你落腳何處,人情世故還是如影隨身,就好像蒼耳種子隨著羊遷移一樣。 不過即使種子被鳥或哺乳動物吃下肚,仍然有機會隨著排泄物出來,完成傳播,例如榕數種子經鳥腸消化磨皮後,反而更易發芽,隨著鳥糞掉在屋簷,就當地長出,造成了不少的奇景。吃到肚子裡的既然可以排出,黏在皮上的更好揮去,否則種子如何散播?所以人情世故跟著你跑,其實並非擺不開,看你拿得起慧劍拿不起而已。 讀者或以為,講求人情世故是好事,何必捨棄!的確多一份人情,世事會更溫馨些,但是若越逾了理與法,就要誤事;人情氾濫是中華文化的弊端,不幸卻隨著移民潮的皮毛從唐山傳播到台灣,就好像有些外國雜草種子附在貨櫃車上,沿著高速公路兩旁散播一樣。若非想出好方法,要根絕可是不容易的。 人類傳播種子的能力的確遠超過羊帶來的從四川到中原。隨著人類的遷徙,許多經濟植物早已從某起源地流傳到全球五大洲,成為文明躍昇的物質基礎,莫怪今年美國Smithonian博物館為慶祝哥倫布發現新大陸五百周年,所舉辦的大型展覽,會以 SEEDS OF CHANGE(改變世界的種子)作為主題了。當然人類也可以把種子帶到無法想像的遠處,只要科學家認為我們需要在外太空某星球上蓋座溫室。 【【然而對於筆者而言,種子傳播故事中最感動人的,卻是發生在國人腳下的美麗之島,而主角是英國的大文學家威爾斯 (H. G.Wells)。 威爾斯文及科學的學養甚為深厚,時間機器一書開科幻小說的先河,世界史綱更是揉合人文與自然的巨著。本世紀初日本學者在台灣發現巒大杉,認為是新種,引起學術界的注目。英國皇家地理學會為了此問題,特地商請威爾斯出馬。威爾斯於1912年元月經西伯利亞,由韓國釜山渡海到日本下關,再由下關渡海到台灣,親登3042公尺高的巒大山。這段逸事在陳冠學先生所著的老臺灣中描述的極為精彩:
不過有關種子傳播的故事未見該書記載。原來威爾斯行前對台灣做了一番瞭解,知道瘧疾相當普遍,於是攜帶一批金雞納樹種子,預備在台灣繁殖,來解決人民的疾苦。這批種子並沒成功,後來日人才在六龜將金雞納樹種活了起來。翻開台灣的歷史,外來的侵掠者可說是橫奪與加,像威爾斯如此悲天憫人的胸懷,實在是值得國人懷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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