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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學中的種子

郭華仁              1991/2 種苗通訊(8):13 & (9):13-14

種子是植物繁殖後代的精巧設計,種子科學雖然在近二十年進步才較明顯,然而人類對其傳宗接代的作用,卻認識極早,直可追溯到農耕始源期。在長期的文化歷史中,種子的各項特質已經溶入各色人等的日常語言,例如將相本無種為是;罵無膽的人嬲種,可說是粗俗的很。英文的seminar指的是學術討論會,從字義來說,乃源於拉丁文的種子(semen),類似於seminarium(育苗床),引申為培養智識之場所。

不讓佚名的文字家專美,文學家也以不朽的詩篇或小說來禮贊種子 -- 文明之母,最高明的見於莎士比亞的悲劇名著馬克白。在此劇本中,對於人類背叛良知,為了奪取權勢而犯罪的前後心理轉折刻畫極為精彩。馬克白身為將軍,功高震主,勝戰返國時,巫婆告知他將成為國王,而後因妻子慫恿而弒君。當巫婆預言時,馬克白的同事班軻也在場,巫婆卜他雖不能為王,後代卻可世襲君權。莎翁寫到班軻向巫婆請求,也預卜他的將來時,並不直接明說,而是發揮文學家對世事的洞識:

If you can look into the seed of time,
And say which grain will grow and which will not,
Speak then to me, who neither beg nor fear,
Your favours nor your hate.

(意譯:假若你能卜知將來,預測這粒種子會發芽那粒不會,那就請鐵口直斷,我是既不畏凶,也不祈吉)

在這裡莎士比亞實際上已接觸到發芽試驗最精髓的層次了。目前科技雖已十分進步,我們卻仍無法研判一粒種子的死活,也就是說給一批發芽率85%的種子,你無法事先告訴我那15粒是死的,除非進行發芽試驗;然而試驗後種子已長成幼苗,因此不能算是預知。單粒電導度法本來號稱可以預判,現在看起來也是行不通的。除非技術上有更大的突破,否則還得依賴巫婆來告訴我們,播種之後那粒種子將發芽,那一粒已死掉,就好像她們在替馬克白、班軻算命一樣。

一批種子中,能發芽的就是活的,未能發芽的卻不見得是死的,也可能只是休眠罷了。對植物而言,休眠的特性使得種子在土中不會在同時期內發芽,因此即使環境劇變使得已發芽的幼苗全軍覆滅,仍有不死的種子保存族群於泥土。然而對種苗商而言,休眠卻是頭痛的問題。休眠的原因不少,有所謂硬實種子,及將熟時發芽不成問題,種子乾燥後卻不透水,形成休眠性,必需傷破種皮,才能發芽;豆科、錦葵科...等有之,榕樹及荷花種子也是屬於這類。

根據中國筆記,話說唐朝人文茂與鄰女晁采相戀,寄詩以表情意,晁采回贈蓮子,文茂播之,能花開並蒂;女母認為吉兆,替兩人完婚,而成一段佳話。女母是真的以蓮子能成佳藕(偶)而允婚事,還是看上文茂的功名而推順水舟,是很難說,不過荷花種子的種皮若未經處理,埋在土中數百年也不發;日本學者曾在中國東北普蘭店挖出四百年前的蓮子,割傷種皮後還百分之百萌芽。因此就憑文茂身懷解除種子休眠的知識,能贏得美眷也並不為過,您說是嗎?

種子休眠對農人並非百害而無一益,適度的休眠有時還是需要的,有陸游詩句為證: 愁看場上禾生耳。嘉禾怎麼生耳呢?根據朝野僉載的注釋: 秋甲子雨,禾頭生耳,言穀生芽也;套用現代的術語,就是穗上發芽。成熟種子若無休眠性,吊在穗上,吸了水會逐漸發芽。休眠與易脫粒常是野生品種的特性,不利農民的採收及播種。因此在留種的過程常無意中被農民淘汰;成熟期遇雨不及採收,則有生耳之虞。若不講求科學的育種及採種技術,這樣的損失是無法避免的,難怪古人陸游要對著麥場百愁莫展,只能寫詩以舒鬱氣了。

種子脫粒性對其傳宗接代而言是很重要的,完全不脫粒在自然狀態下就很難長出幼苗。最極端的例子是玉米,若無人類的播種,在田裡很難自生,即使發芽,也會因數百株苗擠成一團而無法生存。不過除了脫粒外,種子還得能散播,若聚在母親的腳邊,也是無法獨立、茁壯的。幼苗長在母株底下害處很多,不能吸收充足的陽光為最,因此許多種子具有察覺母株影響力的本能,來決定萌芽的時機。

白天陽光中紅光的成份較多,遠紅光較少;紅光刺激種子發芽,而遠紅光卻有相反的作用。葉片吸收紅光,遠紅光則可以穿透。濃密的樹蔭下,種子常不發芽,就是遠紅光太盛所致;除非脫離綠葉的掩蓋,種子才會破土而出。南投詩人向陽所寫的十行詩『種籽』,藉著成熟種子四方散播的意象,前段描寫衝脫舊桎開創新局的抱負,後半訴說弱水三千只取一瓢的心境;在舒緩的韻律中,把豪情與適性的雙重性格,巧妙地融在完美的詩篇中,令人百頌不厭。拒絕綠葉掩護一句,更直陳種子科學中的重點,說是與莎翁前後輝映也不為過。

種子散播的方式很多,有科學專書討論這個題目,不過文學上也有若干典故可以說的。話說除了藉用風力、水力或者藉自己之力彈送外,種子也可能依靠各種動物來傳播,包括哺乳類、爬虫類、甚至於蝙蝠、螞蟻等皆有例子。亞馬遜流域河旁植物的枝條常垂入水中,魚咬果實,種子就隨魚糞排到上游,完成了傳播。看來孟子不曾到過巴西,否則就不會說緣木求魚不可得之這句話了。

詩人秦觀有佳句: 夢魂思汝鳥工往/ 世故著人羊負來。第一句很清楚,用白話文來寫: 夢中想著/ 我的靈魂披著鳥翅/ 飛向你。第二句較難解,除非知道羊負來的典故。依博物志的記載,胡中有人驅羊入蜀,胡枲子多刺,黏綴羊毛,遂至中國,故名羊帶來。胡枲子就是枲耳(Xanthium spp.),或稱蒼耳,果實多刺,可以黏在牛羊毛上,藉以傳播。因此秦觀是在說不論你落腳何處,人情世故還是如影隨身,就好像蒼耳種子隨著羊遷移一樣。

不過即使種子被鳥或哺乳動物吃下肚,仍然有機會隨著排泄物出來,完成傳播,例如榕數種子經鳥腸消化磨皮後,反而更易發芽,隨著鳥糞掉在屋簷,就當地長出,造成了不少的奇景。吃到肚子裡的既然可以排出,黏在皮上的更好揮去,否則種子如何散播?所以人情世故跟著你跑,其實並非擺不開,看你拿得起慧劍拿不起而已。

讀者或以為,講求人情世故是好事,何必捨棄!的確多一份人情,世事會更溫馨些,但是若越逾了理與法,就要誤事;人情氾濫是中華文化的弊端,不幸卻隨著移民潮的皮毛從唐山傳播到台灣,就好像有些外國雜草種子附在貨櫃車上,沿著高速公路兩旁散播一樣。若非想出好方法,要根絕可是不容易的。

人類傳播種子的能力的確遠超過羊帶來的從四川到中原。隨著人類的遷徙,許多經濟植物早已從某起源地流傳到全球五大洲,成為文明躍昇的物質基礎,莫怪今年美國Smithonian博物館為慶祝哥倫布發現新大陸五百周年,所舉辦的大型展覽,會以 SEEDS OF CHANGE(改變世界的種子)作為主題了。當然人類也可以把種子帶到無法想像的遠處,只要科學家認為我們需要在外太空某星球上蓋座溫室。

【【然而對於筆者而言,種子傳播故事中最感動人的,卻是發生在國人腳下的美麗之島,而主角是英國的大文學家威爾斯 (H. G.Wells)。

威爾斯文及科學的學養甚為深厚,時間機器一書開科幻小說的先河,世界史綱更是揉合人文與自然的巨著。本世紀初日本學者在台灣發現巒大杉,認為是新種,引起學術界的注目。英國皇家地理學會為了此問題,特地商請威爾斯出馬。威爾斯於1912年元月經西伯利亞,由韓國釜山渡海到日本下關,再由下關渡海到台灣,親登3042公尺高的巒大山。這段逸事在陳冠學先生所著的老臺灣中描述的極為精彩:

威氏在台灣待了三週,悄悄的來,悄悄的走。後來給日本學界發覺了,非常失望,認為日本有名的富士山和櫻花,威氏看都不看一眼,踩在日本土地上,只有在下關等班船的一天時間,實在很不夠意思.....。

不過有關種子傳播的故事未見該書記載。原來威爾斯行前對台灣做了一番瞭解,知道瘧疾相當普遍,於是攜帶一批金雞納樹種子,預備在台灣繁殖,來解決人民的疾苦。這批種子並沒成功,後來日人才在六龜將金雞納樹種活了起來。翻開台灣的歷史,外來的侵掠者可說是橫奪與加,像威爾斯如此悲天憫人的胸懷,實在是值得國人懷念 。】】

(後記:威爾斯的故事是錯的,見 http://slyfchen.blogspot.tw/2017/03/blog-post_2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