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台大農藝系種子研究室網站 Former website (1997-2015) of the Seed Laboratory, National Taiwan University
前荷時代的農業
漢人移居前:
我國農業一開始時,以栽培食用作物為主,放牧農業似無足輕重。有記載的農業相當晚(1349)。
漢人移居初期:
自嘉靖中葉前後,漢人農民常在春間自中國南方沿海入台耕種,秋收後再返大陸,並未定居。
有用植物
1349年汪大淵著「島夷志略」中曾述及台灣原住民「煮海水為鹽,釀蔗漿為酒」,由此可知我國種植甘蔗歷史頗久。
沈有容(1602)閩海贈言一書,書中收錄陳第《東番記》一文:「東番夷人,…,居澎湖外洋海島中,….。無水田,治畬種禾,山花開則耕;禾熟,拔其穗,粒米比中華稍長,且甘香。採苦草,雜米釀,間有佳者;豪飲能一斗。……。穀有大小豆,有胡麻、又有薏仁,無麥。蔬有蔥、有薑、有番薯、有蹲鴟,無他菜。果有椰、有毛柿、有佛手柑、有甘蔗。」
1650 荷人 Jan Lansz Struy所賺的報告中指出本地已有鳳梨的栽培。
原住民的作物類別:其中煙草落花生玉米等皆為1500年以後傳入。(根據日本時代的調查資料)
其他民俗植物:
土地
土地開發
1281澎湖湖西鄉有漢人定居,一般而言西部平原大部份尚未開墾。
1620澎湖馬公、台南安平、安南區已有漢人聚居。
1621顏思齊自日本來,在笨港(嘉義新港)登陸築寨十處,並召集福建海邊漢人移民墾荒,包括嘉縣鹿草、義竹、太保、朴子、布袋、六腳及台南的鹽水等地。
土地所有權
前荷時期:社地制「地無此疆彼界,但就民之附近,隨意樹藝」──噶瑪蘭廳志。社地所有權為全族所共有,個人僅有使用權。